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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6 20:38:23
支联会颠覆案 邹幸彤罪成判囚7年3个月 申上诉定罪刑期
已解散的支联会、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邹幸彤被控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何俊仁开审前认罪,支联会、李卓人和邹幸彤则于8月被裁定罪成。《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陈仲衡及黎婉姫上月判刑指本案属情节严重,判处支联会罚款150万元,何俊仁判监5年2个月,李卓人及邹幸彤则分别监禁7年及7年3个月。邹幸彤不服,前日向上诉庭申请上诉定罪及刑期。
4名被告依次为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同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即结束中国共产党领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别是第一条和序言)),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
案件编号:CACC358/2026
法庭记者:陈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