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收购︱业主需于10月15日前签买卖协议 特设销售计划选楼料11月底完成
房屋局今日(6日)提醒大埔宏福苑A至H座已递交接受收购信件的业主,必须于10月15日限期届满前,完成签署出售单位的《买卖协议》。而专为业主而设的「特设销售计划」已展开选楼,预计11月底完成。当局强调会为特殊情况业主酌情处理,并派「解说专队」加紧联络提供协助。
特殊情况可获酌情处理
房屋局提醒大埔宏福苑A至H座共八座的业主,若已于8月31日或之前交回已填妥及签署的「接受收购建议信件」,不论作出哪一个选项,均必须于10月15日限期届满当日或之前,完成签署出售其宏福苑单位的《买卖协议》。
若业主因特殊情况,例如未能厘清单位业权,或需要较长时间处理遗产承办事宜,而未能及时签署协议,政府会本着「情、理、法兼备,以情为先」的原则,按个别情况酌情考虑作出适切安排,并会在限期前通知相关业主。
特设销售计划已展开选楼 料11月底完成
专为宏福苑业主而设的「特设销售计划」已于9月29日正式展开选楼程序。已完成签署出售宏福苑单位《买卖协议》的申请者,在法律上确认向政府出售其持有的业权后,将会获邀选楼。房屋局早前已根据电脑系统随机抽签的优先次序,开始分批向申请者发出邀请信。申请者将陆续按照信件上订明的日期和时间前来选购单位,预计整个选楼程序将于11月底完成。
至于因上述特殊情况尚未签署《买卖协议》的业主,若能在「特设销售计划」选楼期结束前完成签署,依然会获邀选楼。若届时其宏福苑单位的业权尚未转让予政府,房屋局会先在选楼阶段为其预留一个新单位,待旧单位业权正式完成转让后,香港房屋委员会或香港房屋协会才会与其签订购买新单位的《买卖协议》或《临时买卖协议》。
解说专队加紧联络 设热线及网站
鉴于限期将至,房屋局统筹的「解说专队」正加紧联络尚未签署《买卖协议》的业主,提供所需协助,并会持续与业主保持沟通。业主若有任何查询,可直接联络负责其个案的「解说专队」职员,或致电热线 2129 8133 查询。此外,业主亦可浏览宏福苑长远居住安排方案专题网站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