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锋批公屋富户政策逼居民躺平 倡「先租后买」平衡公屋政策
房屋局局长日前于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政策简报会上,提出未来十年公营房屋、资助出售房屋及私楼的供应比例调整为「4:3:3」,并指当局正深入调研,不排除未来推出「租置2.0」或全新替代方案。立法会议员陈学锋直言现行公屋富户政策本末倒置,不但迫使青年「躺平」或搬走,更加剧屋邨老龄化。建议以「先租后买」模式推动租置改良版。
批评变相迫年轻一代搬走加剧屋邨老化
陈学锋今早( 6日)在电台节目表示,当局目前的公屋政策思维很简单,仅着眼于「起咗公屋就让公屋居民喺度住,超标就赶佢走」,现时全港营运中的公屋达86万间,未来更将突破100万间,随着楼宇老化,维修与财政负担必然加剧。
陈学锋直言,「现时居民当佢哋储咗啲钱,就要佢哋搬走」,反问这是否我们想见到的一个向上流动阶梯?他指,其实很多年轻一代都愿意同父母同住,但往住因出社会工作累积财富,因家庭入息超标,讲得难听啲「而家啲富户政策,佢哋出嚟做嘢,你就格硬逼佢走」,导致许多居民索性选择「躺平」不加薪、不升职,若青年选择搬离,屋邨便只剩下老人家独居,造成严重的屋邨老龄化问题。所以租置计画是一个较平衡的方案,能解决政府库房收入、居民向上流动,及屋邨老龄化的问题。
料租置调研最快要明年初才出炉
谈及租置调研进度,陈学锋期望越快越好,不过估计可能最快要明年年初才出炉。他特别提醒政府须从历史经验汲取教训,解决屋邨管理「三个和尚冇水饮」的弊端,过往因业主立案法团、房屋署及领展或拆售商场管理方各自聘用管理公司,权责不清导致维修保养无人理会,促请当局在重推前必须拟定综合管理模式。
陈学锋建议推行「先租后买」机制,作为租置计划的改良版本。该机制允许基层家庭在租住公屋约20年后,随着经济能力改善,直接购买现居单位。在定价策略上,他提出以居民的实际负担能力为基准:若住户已具备缴纳「双倍租金」的条件,将该笔租金转化为供楼款项,并乘以20年计算,单位售价约落在80万至100万港元之间。此举既能实现基层家庭安居乐业,亦能让公营房屋资产回笼至政府库房,用作日后的房屋投资,实现财政与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梁子颖忧夹心阶层面临双重门槛
立法会议员梁子颖在同一节目指出,当局将房屋供应比例由过往的「5:2:3」逐步迈向「4:3:3」、将资助出售房屋比例调高,方向虽正确,但当前本港市民在置业阶梯中间层面临双重阻碍:一是入息刚好超出公屋上限、但屡次抽签居屋均告落空的基层;二是入息超出居屋上限、却无力负担高昂私楼的中产人士。不少基层雇员为求符合公屋申请资格而拒绝加薪升职,亦是导致现时全港劳工严重短缺的主因之一。
梁子颖直指,不少市民为符合公屋资格而拒绝升职加薪,正是导致目前本港劳工短缺严重的原因之一。他建议政府重推以往的「乙类公屋」,为超出常规公屋入息的家庭提供租金略高的租住选项。在资助出售单位方面,现行「港人首次置业」(首置盘)规划虽有约6,000伙,但落成量仅约750伙,供应严重不足,他建议政府研究要求港铁公司于发展物业时,将部分质素或售价较低的低层单位拨作首置盘出售,弥补断层。
梁子颖提出三项具体建议,包括重推乙类公屋,为超出常规公屋入息上限的群体提供租金水平略高的公营租住单位,避免市民因住屋问题放弃就业晋升;建议政府与港铁协调,要求港铁发展物业时拨出价格相对较低的低层单位转作首置盘,拓阔夹心阶层上车渠道;及针对40岁以下青年,由政府推出租金略高于公屋的特定单位,并将部分租金拨作定向储蓄基金,协助年轻人在租住期间累积首期资金,日后衔接居屋或私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