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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5 02:51:32
尾隨2女生入理大女廁偷拍如廁 20歲男子認窺淫判18個月感化
20歲男學生今年2月於理工大學的圖書館分別尾隨2名女生到女廁,然後趁事主如廁時用手機偷拍。警方追查閉路電視片段揭發男子事後更換衣服逃離現場,他被捕後承認犯案,警誡下聲稱「我控制唔到自己,我都係一時衝動咁做」。他早前承認2項窺淫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8個月感化令。
2女生如廁發現隔板下伸手機偷拍
被告陳何億,承認於2026年2月26日及28日,在香港九龍油麻地育才道11號香港理工大學包玉剛圖書館6樓女廁,分別暗中觀察或拍攝女子X及Y,而X及Y所處的地方,屬身處該地方的個人按理能被預期可能會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者,及X和Y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及被告不理會X和Y是否同意被觀察或拍攝。
案情指事主X於2月26日上午10時許,在理工大學包玉剛圖書館6樓女廁內如廁時,被告從廁格隔板下伸出手機。X見到手機的前置鏡頭對著她並且正在錄影,隨即尖叫求助惟無人回應;X其後穿好衣服並搜查廁所,但無發現其他人。事件報警處理。
警循閉路電視片段及學生證進出紀錄揭發被告身份
2日後事主Y於同一女廁如廁時,被告從旁邊廁格的隔板下方將手機伸到Y的廁格,後置鏡頭朝上。Y發現後隨即穿回衣服並搜索廁所惟無其他人在場。
警方接報後調查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從公共區域分別尾隨X及Y,案發後被告離開廁所,更換衣物後再離開校園。警方透過學生證進出紀錄發現被告身份,並在2月28日到被告住所搜證。被告在拘捕及警誡下承認犯案,稱:「我入廁所入面偷影受害女子,我控制唔到自己,我都係一時衝動咁做」。被告的手機被未知密碼鎖上,而被告拒絕警方檢驗手機。
案件編號:KCCC2108/2026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