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医张闰龙涉性侵2名诊所姑娘 非礼罪脱惟袭击罪成罚款6000元
48岁牙医张闰龙2023年涉嫌在其诊所内,非礼2名诊所姑娘,双手从后环绕姑娘捉住双手操作针筒等。张闰龙早前否认两项非礼罪受审,裁判官熊雪如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决指,张闰龙可从旁口述或示范,没有理由伸手环绕女事主,逾矩不妥,惟不属于明显猥亵侵犯,也没有进一步行为,故无法肯定被告必然有意猥亵侵犯,裁定非礼罪脱改判普通袭击罪成,罚款6000元;另1名事主证供则反复不定,故亦脱非礼罪。
辩方质疑2名女事主透过另1名前护士联系上,联合起来诬告被告,前护士将女事主X联络电话交予女事主Y,作供时直认此举为助双方沟通,目的在令女事主X都决定报警。熊官裁决时认为没有基础显示X及Y联合诬告,女事主X作供中段亦曾哭泣,若为人怯懦,需要他人鼓励才举报的话,此举并无不妥。
惟熊官指出女事主Y证供反复不定,时而回答「唔记得」、「唔知道」或「唔肯定」,在关键情节上说法与书面供词不同,却又认为应依循案发后初期版本,证供亦不合常理,无法稳妥依赖,故裁定被告相关1项非礼罪脱。
熊官另认为女事主X作供态度诚恳,清晰直接,盘问下不受动摇,甚至提到部份观察有利辩方,例如指案发时被告双手从后环绕自己,形容2人「好近」,被告捉住双手操作针筒时自己有戴手套,被告没有直接捉住双手。熊官认为女事主X供词合情合理,持平公允,遂接纳其供词。
熊官指出案发当日女事主X才初次上班,时年不足20岁,被告可从旁口述或示范,没有理由伸手环绕女事主X再捉住其双手,肯定被告行为属蓄意,逾矩不妥,惟不属于明显猥亵侵犯行为,没有直接触碰肌肤,也没有进一步行为,故无法肯定被告必然有猥亵侵犯意图,裁定另1项非礼罪脱,改判普通袭击罪成。
辩方求情指被告出身草根家庭,刻苦学习考上牙科,成为社会精英,而2段婚姻共有5名子女,本案定罪或令被告断送多年努力,需面对纪律聆讯,造成沉重打击,希望熊官考虑到被告背景良好判处罚款。熊官终基于上述案情,认为被告一时错判失去分寸,定罪将令被告深刻反省,终罚款6000元。
被告张闰龙被控于2023年9月23日,在荔枝角深盛路9号宇晴汇2楼62号舖「张闰龙牙科诊所」猥亵侵犯另一人即女子X;同年10月16日在同地猥亵侵犯女子Y。
案件编号:WKCC1852/2025
法庭记者:陈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