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家印資產接管人入稟高院向兩人追款 涉款達191.5億港元
前中國首富、恒大創始人許家印今年被判囚終身,而香港高等法院早前已頒令恒大清盤人接管許家印資產。資產接管人日前以許家印名義入稟高院,分別向蔣大龍及張松橋追款,指兩人在2014至2020年間分別從許家印及相關公司收到款項,總額達到191.5億港元,但兩人並未向許家印提供任何商業建議或服務等,也沒有還款或給予任何回報,故現向兩人追討款項連利息。
指蔣大龍收5億元後未提供商業建議或服務
首案原告為許家印,被告為蔣大龍;次案原告為許家印及XIN XIN(BVI)LIMITED,被告為張松橋。許家印今年8月在內地被判處無期徒刑,兩案均由他的資產接管人杜艾迪(Edward Simon Middleton)及黃詠詩(Tiffany Wong)代表入稟,兩人為中國恒大集團清盤人,於2025年9月獲高院法官歐陽浩榮頒令接管許家印的所有資產。
針對蔣大龍的入稟狀指,許家印與張約於2020年6月22日達成協議,許聘請蔣大龍提供商業建議、諮詢或其他服務,而蔣大龍會獲得支付5億港元。蔣大龍約於2020年6月24日經銀行帳戶收到該筆款項,但並未依約提供任何商業建議或服務。基於蔣大龍違反合約、失職、虛假陳述或疏忽等而獲不當得利,原告方現向蔣大龍追討賠償及相關利息。
張松橋分8次共收186.5億元
針對張松橋的入稟狀則指,2014年至2020年間,許家印及XIN XIN向張松橋支付多筆款項,總額至少達186.5億港元,包括在2014年7月11日支付2.5億、2015年7月7日支付35億、2016年7月27日支付20億、2018年8月27日支付共6億、2018年10月23日支付3億、2020年4月27日支付共40億、2020年6月30日支付50億、及2020年10月5日支付30億。
原告方指許家印和XIN XIN向張松橋支付上述款項,是為着某些回報、或期望張松橋會歸還款項,但張松橋從未還款或給予回報,而他並沒有任何正當理由收受上述款項,故原告方現入稟追討。
案件編號:HCA1686、1687/2026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