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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9 23:02:35

非禮同父異母10歲妹及拍攝私處 弱聽男認14罪12月判刑

31歲弱聽男子在家中非禮同父異母的10歲妹妹及拍攝其私處,事隔約5年後被揭發,他今於區域法院承認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製作和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等共14罪。案情透露,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出於性衝動和好奇而拍攝親妹私處,而他亦曾非禮妹妹的私處,更自瀆及在她的私處上射精。暫委法官黃雅茵押後案件至12月8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精神報告及事主創傷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M.S.C,今承認2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8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4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

稱因好奇拉低X褲子拍攝私處及自瀆

案情指,警方在2024年1月16日到被告大埔住所搜查,並檢查被告的手機、手提電腦和桌上電腦,發現有兒童色情相片和影像。警誡下,被告承認出於性衝動,而拍攝同父異母的妹妹X。

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中,透露他接受教育至大學程度,而他患有弱聽,故須使用助聽器。被告稱他因為好奇而犯案,2019年某日在將軍澳舊居內,X俯臥在床上使用手機,被告觸摸X的大腿和臀部約2至3分鐘,X沒有反抗,他再把X的褲子拉低至大腿處,及後用手機拍攝X的私處,並在X背後自瀆及射在紙上,之後替X穿回褲子。

手機儲存X下體照 曾射精到X私處上 

被告承認在2019年不同日子用手機拍攝X私處,而他亦透過電腦把相片從舊手機傳輸到現時手機內,其中有相片拍攝到白色液體。被告稱他曾兩度在X在場情況下自瀆,其中一次射到X的私處上,而他亦因好奇而非禮X的私處。

警方在被告的4部電子器材內發現共88張兒童色情相片和及120段影像,其中17張相片有關X,被告稱其他兒童色情物品是他從網絡下載得來;警方亦在涉案將軍澳單位內搜獲一張床單,與涉案相片背景的床單脗合。

案件編號:DCCC711/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