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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9 23:02:35
非礼同父异母10岁妹及拍摄私处 弱听男认14罪12月判刑
31岁弱听男子在家中非礼同父异母的10岁妹妹及拍摄其私处,事隔约5年后被揭发,他今于区域法院承认向16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制作和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等共14罪。案情透露,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出于性冲动和好奇而拍摄亲妹私处,而他亦曾非礼妹妹的私处,更自渎及在她的私处上射精。暂委法官黄雅茵押后案件至12月8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精神报告及事主创伤报告,期间被告须还押。
被告M.S.C,今承认2项向16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8项制作儿童色情物品、及4项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罪。
称因好奇拉低X裤子拍摄私处及自渎
案情指,警方在2024年1月16日到被告大埔住所搜查,并检查被告的手机、手提电脑和桌上电脑,发现有儿童色情相片和影像。警诫下,被告承认出于性冲动,而拍摄同父异母的妹妹X。
被告在警诫录影会面中,透露他接受教育至大学程度,而他患有弱听,故须使用助听器。被告称他因为好奇而犯案,2019年某日在将军澳旧居内,X俯卧在床上使用手机,被告触摸X的大腿和臀部约2至3分钟,X没有反抗,他再把X的裤子拉低至大腿处,及后用手机拍摄X的私处,并在X背后自渎及射在纸上,之后替X穿回裤子。
手机储存X下体照 曾射精到X私处上
被告承认在2019年不同日子用手机拍摄X私处,而他亦透过电脑把相片从旧手机传输到现时手机内,其中有相片拍摄到白色液体。被告称他曾两度在X在场情况下自渎,其中一次射到X的私处上,而他亦因好奇而非礼X的私处。
警方在被告的4部电子器材内发现共88张儿童色情相片和及120段影像,其中17张相片有关X,被告称其他儿童色情物品是他从网络下载得来;警方亦在涉案将军澳单位内搜获一张床单,与涉案相片背景的床单脗合。
案件编号:DCCC711/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