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簡約公屋1年突遭DQ!港男犯公屋申請「兩大死罪」 真相流出網民震驚:大開眼界|Juicy叮
一名已獲配入住簡約公屋年餘的港男,在網上發文表示,本來滿心歡喜補交文件等候正式公屋資格,豈料突遭房屋署取消公屋申請;原以為是個人入息或戶口轉帳超額惹禍,直至收到房署正式信函,才驚揭背後竟牽涉「漏報保險」以及一句震驚萬千網民的神邏輯:「冇佢嘅存在即係我等如單身」,事件峰迴路轉,引發大批網民熱烈討論。
住簡約公屋年餘突遭DQ 上網驚見「已取消」陷恐慌
事件始於事主於上周五(25日)在社交群組發布的首篇求助帖文。事主透露,自己月頭剛補齊資料,一直滿心期待等候房署的正式回音,怎料登入系統查核進度時卻晴天霹靂。
事主在帖文中滿腹疑竇地寫道:「月頭補交齊資料,一直未收到任何信,今日上網睇下,話取消咗!!我都未知衰乜唔合格,已經住咗簡約公屋一年幾,而家係咪等收信睇下衰乜,跟住半年後重賽呀?我申請簡約公屋的時候工作入息同而家冇分別,二人家庭都係二萬左右收入,唔明點解簡約公屋就冇問題,正式呢邊就會話取消我。」
樓主隨帖文附上房署公屋申請網上查詢系統的手機螢幕截圖,顯示該宗公屋申請的詳細進度欄,標示著「你的公屋申請已被取消」。
全網偵探上身:全民齊估「衰入息」與信用卡轉帳陷阱
帖文一出即引發大批網民熱烈抽絲剝繭,大家的第一反應普遍聚焦於入息與銀行戶口問題,有網民即時追問是否查出有未申報的銀行戶口,事主斷言否認,表示絕無可能,透露當其時已全數申報所有戶口,連同所有虛擬銀行均如實交代,更提到審查當日主任甚至要求他即場開啟所有手機網上銀行應用程式逐一登記。
至於家庭狀況,事主指是與年過七旬、毫無收入的老人家一同申請二人單位,自己身兼兩職,扣除強積金後合計月入約一萬九千多至二萬元,堅稱並無雙糧花紅或內地資產。
自爆財務習慣疑因此「瀨嘢」
隨着討論深入,事主無意中透露自己平時處理財務的習慣,自爆每個月找完卡數後若不夠錢用,往往會直接從信用卡轉帳兩三千元回個人銀行戶口作為應急。這番言論隨即引來多位網民嚴厲警告,直指申請公屋期間銀行戶口除了出糧外絕不能收取任何不明款項,從信用卡套現轉入戶口往往會被審查當局視為「額外入息」或貸款資產,若未能合理解釋隨時會被計入超額。
有網民語重心長提醒,政府一直嚴格把關與嚴格剔除不合格個案,更有網民因此斷言事主經已超額,諷刺他要準備「兩日食一餐」或「搬返去租劏房」。事主見狀亦一度自我懷疑,坦言「自己懶又貪方便」,猜測自己很可能是因此「瀨嘢」。
在整整數天的焦慮等待中,事主適逢公眾假期及遷就上班時間,多次往返郵局均撲空未能領取掛號信,無奈在留言區大嘆「白行咗」,要等到正式信函到手方能揭盅。
房署掛號信揭驚天反轉!漏報保險與「自定義單身」成DQ原因
數日後,事主終於順利領取郵局掛號信,並在群組發布第二篇後續帖文交代真相。令人始料不及的是,被取消資格的真正禍根並非大家熱議的入息或信用卡轉數,而是更嚴重的資格申報問題:「提供虛假資料」。事主發文坦承:「之前一直以為係入息條數問題被DQ,今日終於攞到封信睇到原因,原來係話我申請嘅時候漏報保險同離婚。」
事主隨文上載相片,向網民公開房屋署正式信函的實體面貌,信中明確指出申請人在早前提交的聲明書中,未有申報個人擁有的保險計劃之現金或退保價值,同時在婚姻狀況申報上存在重大虛報與隱瞞。
信中同時列明申請人可於信函發出日期起計兩個月內提出上訴覆核。信中又備註由於申請人涉嫌違反房屋條例規定,署方會考慮採取進一步行動,另外,事主由取消日期起計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公屋。
被指虛報資料 事主喊冤聲稱面見已口頭如實交代
事主在帖文中極力喊冤,解釋這兩件事在6月份面見主任時早已全數如實交代並補交文件,他更聲稱,當時主任更曾安撫指「好少問題,解釋返、補返相關資料就得」,未料最終仍遭房署無情「叮出局」。
事主逐一辯解指,該份保險於2019年購入,純粹屬意外及危疾保障而非儲蓄保險,自己完全不知道要計入資產,且多年來紅利資產淨值加埋不足一萬元。
至於最引爆全網爭議的離婚問題,事主坦言「真係自己on9」,解釋當初遞表時正與前妻辦理離婚手續,雙方關係極度惡劣且斷絕溝通,自己出於心理排斥「淨係諗住唔想再有任何佢嘅嘢喺我嘅生活圈子內」,因而衍生出震撼網民的「神邏輯」:「冇佢嘅存在即係我等如單身,所以當時冇報離婚。」
網民狂轟「神邏輯」惹禍:涉虛假陳述恐失簡約公屋兼負刑責
這句「冇佢嘅存在等如單身」的驚世自白曝光後,隨即引發全網瘋狂洗版與無情嘲弄,大批網民直斥事主觀念極度荒謬,紛紛留言譏諷「見到句冇佢嘅存在等如單身…笑死我」、「你讓人大開眼界,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婚姻狀況果度有唔同選項俾你剔,看破不用說破」。
多位網民指出,法律上的婚姻狀態絕非個人情感可以隨意界定,只要法庭尚未頒發「絕對離婚令(Decree Absolute)」,在法律上當事人仍屬已婚;申請時若刻意隱瞞婚姻狀況,即等於未有將具實質夫妻關係的配偶列入家庭申報,變相涉及少報人頭入息或虛報家庭組合。
有網民更翻出過往法庭真實案例警惕事主,指出過往曾有公屋申請人因隱瞞正在辦理離婚而成功獲配公屋,最終被揭發遭法庭裁定虛假陳述罪成,被判監禁 1 個月兼緩刑 1 年,直言事主行為已涉觸犯《房屋條例》第 26 條,屬於嚴重的虛假陳述罪行。
對於事主將希望寄託於主任早前一句「小問題」,網民更紛紛指出房署前線人員的口頭安慰絕不能凌駕於法例與既定審查標準之上,強調「房署一切以信為準,佢哋每日見唔少演員,可以抱住玩完嘅心情去見佢哋」。此外,危疾保險通常附帶保單退保價值及分紅,本就屬於必須申報的資產項目,雙重違規之下被取消資格實屬必然。
最令網民替事主擔憂的,莫過於其現時棲身的「簡約公屋」身份。根據房屋局簡約公屋申請須知,申請住戶若不符合傳統公屋申請資格,或其傳統公屋申請已被拒絕、取消或退回,該住戶即同時失去申請及入住「簡約公屋」的資格。若事主因涉嫌虛假陳述導致傳統公屋申請被正式取消,不僅日後可能面臨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公屋的處分,其現有的簡約公屋暫准租用證更可能隨時會被終止,面臨被勒令遷出、重返私人市場租住劏房的困境。
目前,事主已表示:「而家唯有聽日親自再去房署問下主任乜嘢情況,睇下佢接唔接受我解釋啦。」寄望稍後親身到房署辦事處作進一步解釋以覆核申請。
來源: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FB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