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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9 05:09:25

廉署起訴紡織商前系統工程師涉隱瞞利益衝突 抬價騙900萬元訂單圖利

廉政公署昨日(28日)落案起訴一名紡織商前系統工程師,控告他涉嫌在採購約900萬元資訊科技產品時隱瞞利益衝突,私下購買貨物後,經不同供應商抬高價格轉售予紡織商從中謀利。系統工程師的親戚因參與詐騙勾當同被檢控。

梁錦超,33歲,互太紡織有限公司(互太紡織)前資訊科技部系統工程師,被控四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梁錦超的親戚江卓文,34歲,盛廣恆貿易有限公司(盛廣恆)獨資東主,則面對其中一項欺詐罪名。

二人獲准保釋,明日(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案發於2021年7月至2023年3月期間,當時梁錦超負責為互太紡織及其同系公司採購資訊科技產品,協助上司物色合適的供應商,並索取有關的報價單供上司批核。

涉處理48項採購  總金額共約900萬元

控罪指案發期間,梁錦超曾經處理48項採購,訂單總金額共約900萬元。梁錦超涉嫌訛稱涉案產品由四間供應商供應,意圖詐騙而誘使互太紡織及其同系公司支付貨物款項。該四間公司分別為OX Technology Limited(OX Technology)、盛廣恆及另外兩間供應商。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發現OX Technology由梁錦超獨資經營,盛廣恆由他的親戚江卓文經營,而另外兩間供應商由他的友人經營。過程中梁錦超從未向互太紡織申報任何利益衝突。調查亦顯示,梁錦超涉嫌從網上銷售平台購入涉案之產品,並以上述四間供應商的名義,將貨物價格抬高6%至8%後轉售予互太紡織圖取利潤。

互太紡織規定職員在參與採購時,必須向公司作出書面利益衝突申報,惟梁錦超從未申報他就OX Technology的擁有權,以及貨物實際上由他本人供應。互太紡織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廉署建議私營機構為僱員制定清晰的處理利益衝突指引及申報機制,並提醒僱員應避免利益衝突,適時向僱主作出相關申報。僱員在處理職務上隱瞞利益衝突使自己或親友從中獲利,有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或其他刑事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