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表出租未补价居屋、长者「楼换楼」即日起可申请 一文看清资格
房委会公布,「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出租计划」(白表)及「长者业主楼换楼计划」(「楼换楼计划」),即日(9月28日)起接受申请。
房委会指,两项计划旨在全方位活化及善用现有房屋资源,为合资格业主及白表租客创造多赢局面。两项计划的行政工作由房协负责。
一、「出租计划」(白表)
房委会及房协会以先导形式推出该计划,名额共3,000个,让资助出售单位的业主,可灵活善用其物业,并为不符合公屋申请资格,但又未能负担购买私人住宅的市民提供更多租盘选择。拥有资助出售单位业权满十年或以上的业主,在缴付出租准许费后,可将其未补价的单位出租予符合居屋白表资格的申请者。
参与的业主须符合两大资格:
– 于递交申请表当日,业主拥有该单位的业权满十年或以上 (以签署单位的转让契约当日起计);及
– 该单位为未补价单位。
参与的租户则须符合两大资格:
– 符合最新一期居屋白表入息及资产限额申请资格的人士;及
– 由申请日期之前的24个月起计,直至获发「租客证书(白表)」当日,申请人及/或家庭成员并无拥有任何香港住宅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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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换楼计划」
房协于2019年推出「长者业主楼换楼先导计划」。经优化后,计划已扩展至房委会资助出售单位。合资格长者业主可在无须补价的情况下,于第二市场出售原有单位,并其后在第二市场购买一个实用面积较小或位处较偏远地区的单位。计划既有助促进资助出售房屋的流转,亦为长者业主提供多一个选择,让他们可因应退休生活、家庭需要和居住安排,灵活调配资产。
有意参加计划的长者业主,除拥有未补价资助出售单位外,亦须符合以下三项资格,以及在出售单位前向房协申请「交易许可证」:
1. 所有业主及已登记家庭成员均年满60岁;
2. 业主已拥有该资助出售单位的业权满十年或以上;及
3. 由申请日期之前的24个月起计,直至签订新购入资助出售单位的临时买卖合约当日,业主及所有已登记家庭成员并无拥有任何香港住宅物业(原有资助出售单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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