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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4 21:51:32
用行山杖和菜刀袭击男友头部 患妄想症妇人认有意图而伤人
44岁女子去年7月在西贡北港某屋内用行山杖和菜刀向66岁男友施袭,男友头部留下3处裂伤,须送院缝针。该女子事后到警署自首,她今于区域法院承认1项有意图而伤人罪。案情指女被告向警方表示因感情问题、一时冲动而犯案,她看见男事主流血及感到害怕,在街上流连后决定自首。庭上透露女被告患妄想症,法官高伟雄考虑到案件与被告精神状况有关,故押后案件至10月8日判刑,期间为被告索取两份精神科报告。
突以行山杖及菜刀向男友施袭
被告徐秀春,承认于2025年7月8日在西贡北港路2号北港新村某屋内意图使骆永雄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骆。
案情指,被告和骆当时是情侣关系,两人同居于案发单位。案发时,骆原本在客厅内使用手机,突然后脑受袭,骆转过头来,便看到被告手持菜刀。骆叫被告放下刀,她照做及协助骆止血,其后被告称外出购买止痛药,却一直未有返回单位。
自首后称因感情问题冲动犯案
同日约下午2时,被告到尖沙咀警署自首,警诫下被告称因感情问题、一时冲动而犯案,她用行山杖打了一下及用菜刀斩了两下,看到骆头部流血及感到害怕,在街上流连后决定自首。事主同日送院验伤,头部发现3处4至7厘米长的裂伤,其中两处深可见骨,须进行缝针。
被告患有妄想症还押小榄中
庭上透露,被告过去无案底,她患妄想症,至今还押小榄,她与事主在加拿大结识,后来回港同居。
辩方求情时,指案件是一宗悲剧,被告深感后悔,而她犯案后自首,事主亦仅留院两日,虽然案件提堂时,法庭已为被告索取精神报告及建议4个月医院令,但考虑到被告还押期间一直在小榄接受治疗,望法庭再为被告索取新的精神报告。高官考虑到案件与被告精神状况有关,遂押后案件至10月8日判刑,期间为被告索取两份精神报告,被告续须还押候判。
案件编号:DCCC1565/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