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電工為1.5萬元報酬交虛假文件助申電工A牌 認串謀詐騙罪還押10.12判刑
45歲註冊電工涉嫌於2022年至2023年間串謀註冊電工牌照申請人提交虛假文件,誘使機電署向申請人發出「電工A牌」,二人被控串謀詐騙罪。案件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其中電工承認串謀詐騙罪,求情指因疫情導致生意淡薄,才為1.5萬元報酬犯案,裁判官陳慧敏形容案件是「典型貪污案件」,並押後至10月12日判刑,待取背景報告,期間還押候懲。至於申請人透過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1月19日再訊,獲陳官批准以1萬元保釋,期間不得接觸證人等。
兩名被告依次為49歲註冊電工牌照申請人徐盛福,及45歲金諾燈光音響工程有限公司(金諾)時任註冊電工陳國威,被控串謀詐騙罪。控罪指,他們被控於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期間,與他人串謀詐騙機電署,就徐盛福的「電工A牌」註冊申請提交一份由陳國威在未獲授權下以金諾名義簽發的證明,當中載有徐盛福的虛假工作經驗,致使機電署向徐盛福發出「電工A牌」。
陳國威認罪,大律師求情指,被告與前妻育有兩名女兒,教會長老亦為被告撰寫品格信。辯方透露,案發時正值新冠疫情,生意淡薄,因而在一時貪念下犯案,現已深感懊悔,望法庭念他初犯及坦白認罪而輕判。
案情指,任何人士在本港進行電業工程,必須向機電署註冊成為註冊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證明書共分為五級,當中A級證明書(即俗稱「電工A牌」)為入門等級資格,申請人需具備最少五年於電業工程公司工作的經驗,當中最少一年在註冊電工監督下工作,並須附上相關工作證明供署方評核。
被告徐盛福於2021年6月向機電署申請註冊「電工A牌」,惟機電署指其證明不齊全,要求他補交資料。徐盛福及後補充文件,疑向機電署報稱自己在金諾任職電工超過四年,期間受註冊電工陳國威監督,機電署信納其文件而發出牌照,但實際上金諾未曾僱用徐盛福,金諾亦沒有授權陳國威發出該證明信。
被告徐盛福及陳國威依次被捕,陳國威在警誡下承認透過林姓男子介紹認識徐盛福,及後協助徐盛福發出偽造證明,並收取1.5萬元回報。廉署調查發現,陳國威與林之間的訊息交流,包括偽造文件及徐盛福的個人資料等內容。
案件編號:WKCC 4503/2026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