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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4 20:54:21

七旬翁危驾小巴致12人伤 罚款$3000及停牌9个月

76岁老翁今年4月在青衣驾驶公共小巴时,因未及时发现前方有货车,而在无减速下撞上货车车尾,造成12名小巴乘客受伤。老翁今于沙田裁判法院承认一项危险驾驶罪,裁判官黄国辉指本次事件导致多人受伤,幸好只是轻伤;考虑到被告初犯等因素,终判罚款3千元及停牌9个月。

切线无减速撞上停泊路边货车

被告杨任深,承认在今年4月18日,在香港新界青衣青康路近灯柱W4663(往涌美路方向),在道路上危险驾驶一辆公共小型巴士。

案发当日,青康路能见度及天气良好,一辆货车停泊在左一线。被告驾驶涉案小巴在左二线行驶,车上有14名乘客。被告未有察觉到停泊的货车,其后从左二线切入左一线,没有减速或煞车。他有至少7秒时间作出反应,然而小巴在无减速或煞车下撞上货车。

有25米距离发现货车并有至少7秒时间反应

事件导致小巴前方严重损毁,车上有12名乘客受轻伤送院,另外2人之后自行求医。被告在拘捕及警诫下保持缄默;调查显示被告应在25米外发现货车,并有至少7秒时间反应。

辩方求情指,被告自1980年获得驾驶执照后,纪录一直良好,他直至案发时已兼职驾驶小巴约18年。辩方力陈被告对事故感到非常内疚和后悔,事前已打算退休,事后亦主动向运输署交出小巴牌照,不再驾驶,因此重犯机会极低。辩方冀望法庭考虑被告的年纪和过往纪录,予以轻判。

案件编号:STCC3396/2026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