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签推荐信入读教大博士课程 内地女被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31岁内地女子因多次报读博士课程失败,而伪造推荐信讹称获教大前副教授何伟业学术推荐,终获教大博士课程取录。内地女早前承认一项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罪,今于粉岭裁判法院接受判刑。裁判官陈炳宙指被告的行为剥夺了另一名申请者的机会,造成长远负面的影响,惟考虑被告过往有出色的教学表现,一直奉公守法,因对自己有很高期望,「一时想唔通」受中介唆摆而犯案,陈官决定网开一面,判处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多番报读博士课程不果接受中介唆摆犯案
被告李祖儿,早前承认于2024年11月30日至2025年12月16日透过欺骗手段,即向香港教育大学的教职人员虚假陈述何伟业是被告的学术推荐人,及何伟业于2024年3月5日撰写之入学推荐信是真实的,从而不诚实地取得教大教育学博士课程的教育和教学服务。
陈官判刑时指本案严重,因被告的犯罪行为剥夺了另一名博士课程申请人的机会,影响对方的学业及前途,因此法庭需判以具阻吓性刑罚,抚平受害人的伤痛。惟考虑辩方陈词后,法庭接纳被告过往有出色的教学表现,她因对自己有很高期望,「一时想唔通」受中介唆摆而犯案。
陈官引述被告背景指,她过去有杰出学业成绩和操行,对教学有热诚。被告在教大修毕硕士课程后在广州教学,为加强竞争力而报读博士课程,但一直失败终受中介唆摆犯案。陈官续提及被告过去奉公守法,因本案滞留香港已是惨痛教训,她承诺不会再行差踏错。被告的教职获暂缓,待她完成社会服务后才继续。
前副教授何伟业确认从未为被告写推荐信
陈官考虑到被告有真诚悔意、无案底,其工作受影响,以及滞留香港等压力已是教训,相信被告重犯机会低,付出代价后可回报社会。陈官直言本案适合判囚,但网开一面给予一次机会,判处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案情指,被告于2019年在教大硕士毕业,自2021年起每年申请报读教大博士课程,但均不成功。她前年再经网上提交教大博士课程申请,并上载声称由教职员「何伟业」撰写的推荐信。被告最终获教大取录,并于去年9月开始修读上述课程。
教大职员其后确认,何于2021年7月已离职,而何在离职前为副教授。职员联络何,何确认从未发出被告提交的推荐信。被告被捕后,在警诫录影会面中称修读硕士课程时认识何,又称于2022年向何提出为她撰写推荐信,而何表示她可使用何于2021年撰写的推荐信。被告承认她以2021年推荐信内的资料为基础,伪造涉案推荐信及在信上冒签。
案件编号:FLCC2815/2025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