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前瞻︱《建筑物管理条例》修订 议员:增「偷鸡摸狗」行为成本 业界关注超额授权票
围标情况在宏福苑大火后备受关注,政府建议修订《建筑物管理条例》,提出就逾50个单位的屋苑,限制每人有持有的「授权票」数不可超过单位数目2%或20份,并只能授权业主亲属或屋苑其他业主等人士,并设立抽查及核实机制等。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发言人陈志球表示,在建议修订下,物管公司责任增加,但物管公司无法核实获授权人士身份,又希望当局厘清如何筛选获授权人士持有的超额授权票。
《建筑物管理条例》修订公众咨询昨日完结。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建议,若大厦单位数目不多于50个,每名获委任代表可持有一份由业主签署的委任代表文书,若单位超过50个,每人可持有的委任代表文书数量不得超过单位数目的2%或20份,避免个别人士操控投票结果。
当局又建议要求业主及获委任代表在授权票表格签署声明,并提供部分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核实。若业主大会决议涉及大维修工程采购等重大议题,局方建议在授权票表格中增设栏目,让业主自愿填写具体投票指示。获授权人士的身份亦仅容许是业主亲属或同一屋苑其他业主等人士。局方又建议,授权票名单需于业主大会举行的48小时前在大厦显眼位置张贴,在业主大会上开放予业主查阅等。
忧物管无法核实获授权人身份
陈志球表示,修订建议下物管公司的责任增加,但担心物管人员无法核实获授权人士身份,「无理由叫他带出世纸来开会,只能相信」。他又担心,物管公司公布授权票名单时,是否连同较敏感的投票意向一同公开,而遇到获授权人士手持超额的授权票时要如何筛选,「多了十份,如何决定抽走哪十份?」
对于修例后管理费会否增加,陈志球指,日后需否增加人手或加管理费,视乎物管公司与法团沟通。
立法会议员林筱鲁则指,修例会增加「偷鸡摸狗」行为的成本,但担心若条例复杂,令开会难度增加,反会减低业主参与程度,故最终仍需要鼓励业主参与大厦管理。
民政事务总署回复指,咨询期后将分析及整合有关意见,包括就考虑对获授权出席业主大会及投票的人士身分施加限制的建议,并考虑各建议的可行性,才考虑是否引入有关措施。
记者:曾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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