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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04:14:03

2.28億六合彩︱食環職員中半注「分贓唔勻」 大律師拆解口頭合約都有效 惟須達成一前提

六合彩金多寶獎池越派越多,不少人都會與朋友或同事「夾份」投注,不中猶自可,若中得巨獎,又能否敵得過人性貪婪的一關?《星島》獨家得悉,9月5日開彩的2.28億元六合彩金多寶,食環署活化街市組有員工夾份中了半注頭獎,派彩約3,000多萬元,但負責購買的姓凌衛生督察欲佔「大頭」,即1,000萬元被拒,並請假5天至今未現身,同事遂報警求助。

若買飛督察真的獨吞派彩,其他合資人是否只能自認倒霉?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同事間有認真意圖去夾錢購買,就已經達成口頭合約,若破壞合約,可循民事訴訟途徑追討損失,但就必須事前商量好分配金額的方式。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
據悉衛生督察姓凌,曾代表食環署就執法行動會見傳媒。
涉案六合彩期數為9月5日星期六開彩的2.28億元巨額六合彩。
據了解該名衛生督察隸屬食環署行政及發展部街市發展科街市活化組。
據了解該名衛生督察於港島黃竹坑上班。
據了解該名衛生督察於港島黃竹坑上班。

認真商討即達成「口頭合約」

陸偉雄指出,只要事主與同事事前有認真意圖夾錢,並已商討中獎後的分配金額,即達成具法律效力的口頭合約。就算部分同事表示「遲啲畀翻錢」,只要有夾錢意圖,亦算協議成立,若代購者中獎後未有按原定方式分配金額,可被視為破壞合約。

受影響的合資參與者可循民事訴訟途徑追討損失,陸偉雄表示,法庭會按追討金額大小安排不同的司法機構審理。若涉案金額在7.5萬港元以下,案件會由小額錢債審裁處受理;金額介乎7.5萬至300萬港元則由區域法庭處理;至於超過300萬港元的巨額爭議,則須交由高等法院原訟庭負責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