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男涉與14歲女童非法性交案 女童錄影會面稱消防員未經同意與她肛交
5男疑透過交友應用程式認識14歲女童後,分別涉嫌與她非法性交及肛交等,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女童在錄影會面稱,她透過交友程式認識自稱小學教師、政府公務員、科大生及消防員的4名男子,其後分別被邀約性交,其中消防員曾未經同意與她肛交,令她感到疼痛,而且當日她生理期來了,在性交過程曾流出大量血液。案件周一續審。
X稱被多人遊說下「豁出去」應約發生性行為
被告為28歲小學教師譚兆竣、33歲地政主任陳家明、24歲工程實習吳啟正、31歲消防員曹杰庭及28歲YouTuber黃栢康。
5人各被控1項與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及1項向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曹杰庭另被控一項未經同意下作出的肛交罪。黃栢康另被控2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X今續以視象形式作供,控方繼續播放X在警署進行的錄影會面。X在會面中,稱她在2023年4月28日首次與網友相約性交,被問及為何她在應用程式「Heymandi」標明「走甜」、意指不做色情行為,卻仍應約發生性行為,X指她被很多人遊說和邀約,所以後來她也說服自己「豁出去」。X又提到她的朋友不多,所以應約及希望維持朋友關係。
應「小學教師」之約到酒店後為對方口交及性交
後來X在5月3日放學後,再到荃灣悅品酒店與另一男子進行性行為。X稱早前透過「Heymandi」認識該男子,後來改以Telegram聯絡,對方自稱小學教師;控方案情指稱該男子即譚兆竣。
X稱該教師在5月2日問她過去曾否有性經驗,她表示有一次經驗,對方續提出「咁不如我哋都試下吖」。X選擇應約,她以母親名義寫了家長信及在課後活動請假。X又指她曾詢問該教師年紀,對方沒有回答,但X在對方反問下透露她僅14歲。
X稱她和該教師在5月3日於酒店會合後一起進入房間,2人一起洗澡後,教師提出「你幫我口交好唔好」。X稱她照做,過程中對方稱讚她「好叻」,及後兩人性交,過程有使用避孕套,但對方後來脫下避孕套及要求她口交;事後兩人再洗澡,期間該教師再詢問X感受。2人一起離開酒店,X稱對方沒有給她金錢或禮物。
打「政府工」男子得知X 14歲後相約酒店性交
X又稱,她在同年5月16日或23日曾與另一男子到旭逸酒店性交,她不肯定確實日期,僅記得當日是星期二。X透過「Heymandi」認識對方,對方用戶名稱為「ming」,並曾透露任職「政府工」;控方案情指稱該男子為陳家明。
X稱她和對方聊天期間透露她僅14歲和過往有性經驗,對方便提議「我哋不如揾一日去搞嘢」及指星期二有空。X遂應約,2人當日去了旭逸酒店,並在房間內口交和性交,事後一起離開。
「廢青哥」自言讀科大 要求為X補習換取性行為
X在5月27日再與另一名男子相約到福來邨永寧樓性交。X稱透過「Heymandi」認識對方,後來改用Telegram聯絡,對方的Telegram帳戶名為「廢青哥」,2人聊天期間X提及數學成績不佳,對方便透露自己就讀科大及可以為X補習,但指「無理由白做」及要求性行為「當交學費」,而她當時覺得「無所謂」。
X稱當日與該男子買外賣後,一起前往福來邨永寧樓某單位,兩人先補習數學約半小時,其後她為對方口交及後性交;X又指對方中途換上一件白色上衣,而對方亦表明衣上英文字樣意指「科技大學」,「因為佢覺得係自己嘅榮譽」。控方案情指稱該男子是吳啟正。
生理期與「消巴」性交大「噴血」又被強行肛交
X續稱她在5月29日與另一名「消巴」男子到旭逸酒店性交,她事前透過「Heymandi」認識對方,對方的Heymandi帳戶名有標示「消巴」、即意指任職消防員的男子,而對方也在閒談時透露於葵盛一帶任職消防員。X曾向對方透露自己14歲及有性經驗,對方則指她有不少性經驗,提出「有冇諗過加埋我呢個落去」及邀約性交。
X稱她答應邀請及在5月29日放學後到旭逸酒店等待對方,X指對方外表年約30歲、高約1.7米及身材「中挺」,兩人一起進入酒店房內,洗澡後口交和性交。X又稱她事前表明生理期來了,但對方表示不介意,而在性交過程中曾「噴咗好多血」,而對方取來毛巾放在她身下及繼續性交。
X又稱該男子曾與她肛交,當時對方用被子蓋着她的頭部及從後與她肛交,她感到很痛及大叫,並要求停止,對方才住手。X稱她其實並不同意肛交,對方事前也沒有詢問她意願或提及這方面。控方案情指稱該男子為曹杰庭。
案件編號:HCCC94/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