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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9:14:05

支联会颠覆案 李卓人入狱7年 何俊仁判囚5年2个月 邹幸彤最重监禁7年3个月

已解散的支联会、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邹幸彤被控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还押至今逾1200日。其中何俊仁开审前认罪,支联会、李卓人和邹幸彤则于上月被裁定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罪成。《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陈仲衡及黎婉姫今早于西九龙法院判处支联会罚款150万元、李卓人监禁7年、何俊仁监禁5年2个月及邹幸彤监禁7年3个月。李官另指各方对如何处理「国殇之柱」有分歧,将择日再议。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等过百人到庭旁听。

4名被告依次为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同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即结束中国共产党领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别是第一条和序言)),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何俊仁开审前认罪。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23条,任何人煽动、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巿民在法院外排队情况。刘骏轩摄
囚车抵达法院。刘骏轩摄
邹幸彤母亲。
李卓人太太。陈浩元摄
外国领事代表到庭旁听。陈浩元摄

案件编号:HCCC155/2022
法庭记者:陈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