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2026-09-10 00:57:05

医委会改革|对改革建议交意见书 医委会指加入业外人士恐影响运作 倡保留缓刑处分

政府早前提出修例,包括改革医委会组成及处理纪律研讯机制。医委会昨日向立法会交意见书,对多项修订条文提出疑虑及反建议。医委会指出,业外人士不熟悉医委会角色及职能恐影响医委会运作,并认为应保留初步侦讯委员会7人架构。此外,医委会亦提倡保留缓刑处分,以处理不涉病人安全的违规个案。

医委会指出,业外人士不熟悉医委会角色及职能恐影响医委会运作。

立法会正在就《2026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进行讨论,当中包括改革医委会,提出将医委会维持人数维持24人,但医学会选举产生的席位由7席减至4席,并增加3名业外委员及1名基层医疗代表。

立法会昨公开医委会提交的87页包含案例意见书,当中提及医委会已成立专责小组深入研究条例草案的细节,经过审慎讨论后,就政府方案提出多项意见。

指加「陌生人」(strangers)入医委会 恐影响运作

就政府建议医委会组成,医委会在意见书中指出,如政府委任不熟悉医委会运作的「陌生人」(strangers)入医委会,恐对运作造成负面影响,建议应从不同医生团体委任代表。医委会亦关注医学会遭削减席位的比例;亦质疑加基层医疗代表与医委会的关联性。

此外,政府方案中要求所有经提名或选举产生委员均要经特首委任;当中所有经选举产生的席位,须透过选举产生至少3倍于应选名额的候选人,再交由特首拣选何人委任。

医委会质疑,此做法或会令得票最高者却未获政府委任的人选感到极为尴尬,建议维持现有投票程序,但若政府认为有必要建立筛选机制,则应参考立法会及区议会的做法,在提名后、投票前进行,而非在投票后挑选。

反对侦讯委员会减至5人 恐致案件严重积压

此外,就改善投诉处理机制方面,政府建议将现时的「初步侦讯委员会」改名为「医疗侦讯委员会」(MIC),并将成员人数由7人缩减至5人。

医委会指出缩减人数将带来一连串运作困难,认为一旦成员人数减至5人,若有医生或业外成员请假或因利益冲突避席,极易因法定人数不足而被迫取消或延期开会,不仅增加行政负担,更会严重延误案件处理时间。

此外,医委会亦提出,侦讯委员会减至5人后,每次更换成员都会,严重打击委员会的运作连续性,并对机构的经验传承(institutional knowledge)造成冲击。  

医委会亦对业外人士担任副主席的运作有隐忧,因如主席缺席,需由副主席主席会议,业外人士缺乏足够的专业医学知识,将无法向委员简报个案细节并引导讨论。

倡如不涉病人安全个案 可保留缓刑

同时,政府草案也倡取消「缓刑」处分,改用「四级处分」,但医委会则认为如不涉及病人安全个案,应该保留「缓刑」处分。医委会举例指出,首次违规宣传业务或干犯盗窃而被定罪的医生,如只判劝诫或谴责会过轻,但除名或停牌又过重,故保留缓刑是最合适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