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管局前高层涉收贿购内地物业 以优待三跑项目分判商
廉政公署「暴雪」行动揭发机场三跑道系统项目分判商涉贪污,起诉分判商董事等多人。机管局时任总经理涉嫌收受人民币63万元贿款购买内地物业,折合约72万港元,以优待分判商。他否认串谋收贿今于区域法院开审,开案陈词指,分判商曾向员工表示因获机管局总经理协助,才获判工程项目,故须向对方支付利润「出粮」。分判商先后以现金及汇款方式,协助机管局总经理的女友认购内地物业。审讯明续。
卡乐董事曾向员工称公司于被告协助下获判取三跑工程合约
控方开案陈词指,殷国强于2016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22日受雇机管局担任填海工程部(后改为飞行区建造工程部)的副总经理,并晋升至总经理。殷国强负责监督填海工程总承建商的工程质素和进度,他有权对于参与工程的分判商或物料供应商作出推荐。
殷国强在加入机管局前,在Ove Arup & Partners Hong Kong Limited(奥雅纳)工作,期间认识了同案被告吴启安,吴为三跑项目填料供应运输分判商卡乐工程有限公司(卡乐)董事。
吴启安在卡乐获判填海工程相关的海堤范围抛填及平整工程(海堤工程)后,曾向员工表示公司是在殷国强及另外3名机管局和合约总承建商的高层,合称「四人帮」的协助获判。因此需要向四人帮分发卡乐从项目所得的盈利,有卡乐员工曾听到吴启安表示需向四人帮「出粮」及「分钱」。
吴启安在2019年2月、8月、11月及2022年1月指示员工将卡乐从海堤工程所得利润分成5份,估计吴启安及四人帮每人可获逾200万元。吴启安知道殷国强不欲收取现金,故透过为殷购买物业作馈赠。
董事为被告支付人民币63万元买楼订金及首期
吴启安、殷国强等人在2019年7月6日到访珠海市一栋大厦,殷国强认购了一个单位。而吴启安先后透过现金及汇款等,为殷支付合共人民币63万元订金及首期,包括将部分款项汇入殷的女友的帐户,殷的女友其后签订买家合同。
65岁机管局时任总经理殷国强,否认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受审。
控罪指,殷国强与吴启安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25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或其他地方,一同串谋和与刘晓宇串谋,使作为公职人员的殷国强,即机场管理局(机管局)总经理,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接受利益,即接受形式为多笔金钱合共人民币630,000元(折合约72万港元)的馈赠、贷款、费用、报酬或佣金,作为殷国强作出或不作出,或曾经作出或不作出凭其公职人员身分而作的作为,即协助该吴启安或卡乐工程有限公司就机管局监督的三跑道系统项目获得承建商的优待;或协助该吴启安或卡乐工程有限公司,就该三跑道系统项目主要填海工程从合约总承建商取得海堤范围抛填,及平整工程分判合约;或倾向于或保持倾向于优待吴启安或卡乐工程有限公司的诱因或报酬,或由于该殷国强作出或不作出,或曾经作出或不作出上述作为而接受该利益。
案件编号:DCCC582/2023、DCCC584/2023、DCCC585/2023(Consolidated)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