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盘︱坏䢂事件查找不足 部门首长责任制可出鞘?
玛丽医院新临床大楼集体「坏䢂」事件,发酵近一个月仍未平息,争议反越烧越多。目前资料显示可能涉及䢂槽的施工质量问题,令升降机无法正常运作。医务卫生局称对工程延误「失望」,发展局长宁汉豪则指会先交由建筑署及机电工程署「自我检视」项目处理。无论成因为何,客观结果是延误了一座重要的公营医疗设施运作,亦难免令人有所疑问,今年刚生效的「部门首长责任制」是否需要派上用场?
事件由8月揭发至今,公众所知资讯有限,直至上周有传媒报道䢂槽「歪斜」问题,发展局的新闻稿才首次提及与「井道」有关。过去两日,医卫局与发展局未有进一步提供详情,前者称作为大楼使用者,不太适合评论技术细节;发展局则指由于涉及索偿程序,不宜钜细无遗地交代所有问题。
若牵涉「监管不力」 或触及行政责任
立法会议员陈凯欣昨在电台节目质疑,「对医卫局至今才回应一句『失望』」的说法感到失望。她向笔者补充,当局在危机处理上有不足,因为困䢂事件去年7月起已多次出现,但未获正视,到员工公开后始曝光,随后更揭发相关注册升降机工程师涉提交虚假文件罪成候判等问题,公众只能「唧牙膏」式获得资讯,但大楼实际上「上年已经有人返紧工」,不可能拖延。
除了公关处理手法被质疑,今次事件亦可能牵涉个别部门把关不足。玛丽医院重建工程讨论多时,照理医管局、建筑署都对大楼的施工质量有监督责任,机电署则需要负责升降机的安全,但问题要到大楼开始初步运作、多次有员工被困后才被发现,明显后知后觉。䢂槽施工质量事关使用者安全,相关部门在施工过程中以及接收大楼时,有否制度可及时发现隐患?如有,为何未能发现;如没有,监督是否形同虚设?
发展局上周新闻稿表明会对建筑署、机电署于工程项目监管工作展开全面检视,审视有否可改善之处,并探讨同类工程项目监督制度有否优化空间,这似乎显示当局亦怀疑工程监督存在疏漏。
去年《施政报告》提出公务员「部门首长责任制」,今年7月正式实施。调查分两级,第一级属「一般性质」问题,由部门首长负责并按过失作行政或纪律处理;第二级则涉及部门「严重问题,或涉及广泛或重复性的系统问题」等,会交由公务员敍用委员会调查。
有议员私下分析,若牵涉「监管不力」,按道理足以触及行政责任,这亦是特首去年推出责任制的初衷,部门首长更特别需要展现担当。玛丽医院工程对本港医疗体系有重要作用,大楼多部升降机同时出事,轻则延误工程,重则危及使用者生命安全,字面上或足以符合第二级调查的「严重、广泛问题」定义。
该人续指,发展局已承诺「十月内完成审视并提出后续安排」,若政府更清晰告诉社会,会否调查相关部门的行政责任及理据,公众观感会更佳。
曾任职政府的工程界议员卜国明不评论单一事件问责问题,相信政府会按指引处理,认为相比起「揾个人出嚟问责」,更重要是尽快解决问题,让医院设施尽早投入服务;而局方承诺在第四季完成善后工作,相信对情况已有一定掌握。
他指坊间报道和揣测很多,难辨真伪;据过去工程经验,是否涉及「监督失职」,关键在于验收的一刻,承建商交出的制成品质素是否过关、检查程序有否做足,如是,则不能排除「使用过程间出现问题」;如否,则可能涉及把关者本身。
部门首长责任制主要作用之一,是将公务员的「行政责任」与问责官员的「政治责任」区分,前者讲求实质证据,但当局研判是否启动或如何调查时,现实上亦不可能完全不考虑背后的政治影响。
聂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