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2026前瞻|租置計劃推行近30年 租戶置業誘因低?業主嘆維修費重 有人竟後悔上車
政府於1998年至2005年推出「租者置其屋計劃」,讓居於39條指定租置計劃屋邨並擁有公屋戶籍的住戶,可隨時申請購買現居單位。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政府對重推租置計劃持開放但審慎態度,並已展開深入調研。新一份《施政報告》公布在即,外界再次關注會否重推置,究竟居住在租置屋邨內的租戶及業主,又怎樣看「租置計劃」?《星島頭條》記者近日走訪在指定租置計劃屋邨—山景邨、寶林邨及翠林邨,發現居民對購買租置計劃的態度呈兩極化。
有山景邨居民嫌單位偏貴 屋邨環境殘舊偏僻
39條租置屋邨中,以山景邨的出售率最低,僅得58%。在山景邨居住超過30年的租戶李女士表示,記得當年政府推出租置計劃時,因需獨力承擔家中七人開銷,扣除租金及生活開支所剩無幾,無力負擔買樓費用。如今她作為獨居長者,認為若有能力必定買樓,但坦言現時定價已較當時昂貴許多,自己財力有限,故未有購買打算。
居住約20年的租戶張女士則準備購買現居的公屋。她指長居美國的女兒有意出資購入該217呎單位,價格約為30萬至40萬元左右,冀保留作日後回港的落腳處。面對維修及管理費等爭議,她未顯得過分憂心,指出相關費用將由女兒負責,但認同屋邨內公眾地方的維修責任理應由政府承擔。
相反,與家人搬入約7年、不願出鏡的租戶王先生坦言,曾有置業念頭,但最終因價錢問題作罷。他指約30萬定價對他而言非常昂貴,且屋邨環境殘舊及位置偏僻,沒有太大購入誘因,相比之下每月繳交一千多元租金較為輕鬆,寧願繼續做租客。
屯門區議員倡 「先維修後出售 」
屯門區議員徐帆表示,山景邨作為全港單位數量最多的租置屋邨,截至2025年底出售率僅約58%,為全港最低。他指主因是居民財政負擔能力不足、屋邨老化、維修保養費用龐大,以及長者比例較高等。他認為現行的大維修費用分攤機制對小業主不公,房屋署及商場負責人作為持有過半業權的大業主,不應只將權責交予小業主及法團,而必須提供協助、參與投票並承擔相應責任。
針對日常權責糾紛,徐帆指,居民求助常遇到房屋署與法團管理公司「兩邊推」的情況,協調表現未達標。他建議設立單一聯絡窗口,並就每宗個案列明負責部門及跟進時間限期。
若政府重推「租置計劃」,徐帆建議定價應以家庭實際負擔能力為核心,建議以市值約20%至25%定價,確保每月供款不超過平均入息25%,「重點不僅是降低售價,更要確保居民購買後仍能承擔按揭、管理費、差餉及日後維修等長期支出。」他亦強調,政府應先完成大維修後再出售單位,並與業主共同注資設立專項維修儲備金。
業主嘆供樓連雜費每月花1萬 壓力大後悔購買
居住翠林邨逾40年的業主張女士表示,其女兒為求日後「有瓦遮頭」及繼承物業,於2022年以60多萬元購入不足300呎的現居單位,供款、差餉及雜費等加起來接近每月1萬元支出,而且屋邨早前爆出「天價」大維修風波,令她與女兒都後悔購置。她認為租置計劃雖以特惠價吸引居民,但變相將維修及管理責任移交給小業主,對缺乏賺錢能力的長者而言是極大負擔。
寶林邨業主李女士的女兒則在2018年以47萬元,買入面積300多呎的單位。她無奈表示若能重新選擇「寧願做租戶」,因為女兒常埋怨供樓壓力大,每月供款、管理費及水火保險等超過5000元。她更慨嘆,買樓後不僅失去政府偶然減租的福利,還要面對業權混亂,以及公眾地方維修責任的釐清問題。
英明苑業主、非公屋住戶江先生則對租置計劃大表贊同,認為遇到特惠定價便應購買,因自置物業能讓人安居樂業,並免除政府日後的入息審查。他認為無論私樓或居屋均需面對維修問題,不能因擔心維修費而不買樓,但他認為混合業權屋邨的公眾地方維修,理應由政府負責出資解決。
西貢區議員張美雄:維修基金難應付老化 促完善支援與監管
西貢區議員張美雄表示,現時租置屋邨樓齡普遍達30至40年,老化問題陸續浮現,當年房委會為每戶注資1.4萬元的維修基金,如今在通脹及法例要求提升下已難以應付實際需要。他建議政府從速研究長遠的財政支援方案,包括設立專項儲備,以及為基層業主提供利息補貼或免息貸款,確保維修不會淪為沉重負擔。
在管理方面,張美雄坦言「混合業權」衍生不少維修權責問題,例如曾有屋邨幼稚園出現嚴重滲水,卻因涉及出租與出售單位夾雜而拖延處理。他認為房屋署在法團決策上應以更專業的表現帶領屋邨維持運作,並建議透過區議員個案轉介、約見跟進及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等機制,持續督促外判物管公司的服務質素。
對於重推租置計劃,他表示認同但「定價機制不能照搬十多年前的舊套路」,他提倡未來的售價應直接扣減「預計大維修成本」,避免居民「買樓容易養樓難」,並且提供更靈活的付款安排,落實「先檢驗維修,後定價出售」的原則,如此才能真正協助基層市民置業安居。
梁文廣倡設「調遷計劃」統一業權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梁文廣表示,重推出售公屋計劃是居民的普遍訴求,因為可以幫助居民安居樂業。他表示必須解決混合業權帶來的管理及維修爭拗。他建議為不願購買單位的租戶提供「調遷安排」,將收回的單位再由房署出售,盡量統一業權。面對大維修衍生圍標風險,他認為政府過往有為租置屋邨預留維修基金,若能按規定保護好該筆基金,防止圍標集團抬高價格,便能減輕小業主負擔。
定價方面,梁文廣認為不能「過平」,需收回部分成本。他建議可參考現時收回再售的租置單位大約20萬至50萬元的價格,結合現時新建公屋約100萬元的成本,可將售價定於大約50萬至100萬元的範圍內。此外,他建議為計劃重新命名,並探討由房委會收取成本去直接協助管理屋邨的可行性,以釐清管理權責。
招國偉:定價需顧及公帑不宜太高亦不能過平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公屋戶希望購買自己的單位,計劃亦能透過出售單位為房委會帶來財政收入。不過,他指出過往39個租置屋邨出現不少挑戰, 處理保養維修問題協調時間較長、責任分散。他指現階段討論挑選哪些樓宇出售言之尚早,需視乎政府最終採用舊有方式還是全新方法。他預計定價需顧及公帑,不宜太高亦不能過平,但整體價格可能仍較居屋及綠置居為低。
記者、攝影:陳耀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