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2026前瞻|租置计划推行近30年 租户置业诱因低?业主叹维修费重 有人竟后悔上车
政府于1998年至2005年推出「租者置其屋计划」,让居于39条指定租置计划屋邨并拥有公屋户籍的住户,可随时申请购买现居单位。房屋局局长何永贤表示,政府对重推租置计划持开放但审慎态度,并已展开深入调研。新一份《施政报告》公布在即,外界再次关注会否重推置,究竟居住在租置屋邨内的租户及业主,又怎样看「租置计划」?《星岛头条》记者近日走访在指定租置计划屋邨—山景邨、宝林邨及翠林邨,发现居民对购买租置计划的态度呈两极化。
有山景邨居民嫌单位偏贵 屋邨环境残旧偏僻
39条租置屋邨中,以山景邨的出售率最低,仅得58%。在山景邨居住超过30年的租户李女士表示,记得当年政府推出租置计划时,因需独力承担家中七人开销,扣除租金及生活开支所剩无几,无力负担买楼费用。如今她作为独居长者,认为若有能力必定买楼,但坦言现时定价已较当时昂贵许多,自己财力有限,故未有购买打算。
居住约20年的租户张女士则准备购买现居的公屋。她指长居美国的女儿有意出资购入该217呎单位,价格约为30万至40万元左右,冀保留作日后回港的落脚处。面对维修及管理费等争议,她未显得过分忧心,指出相关费用将由女儿负责,但认同屋邨内公众地方的维修责任理应由政府承担。
相反,与家人搬入约7年、不愿出镜的租户王先生坦言,曾有置业念头,但最终因价钱问题作罢。他指约30万定价对他而言非常昂贵,且屋邨环境残旧及位置偏僻,没有太大购入诱因,相比之下每月缴交一千多元租金较为轻松,宁愿继续做租客。
屯门区议员倡 「先维修后出售 」
屯门区议员徐帆表示,山景邨作为全港单位数量最多的租置屋邨,截至2025年底出售率仅约58%,为全港最低。他指主因是居民财政负担能力不足、屋邨老化、维修保养费用庞大,以及长者比例较高等。他认为现行的大维修费用分摊机制对小业主不公,房屋署及商场负责人作为持有过半业权的大业主,不应只将权责交予小业主及法团,而必须提供协助、参与投票并承担相应责任。
针对日常权责纠纷,徐帆指,居民求助常遇到房屋署与法团管理公司「两边推」的情况,协调表现未达标。他建议设立单一联络窗口,并就每宗个案列明负责部门及跟进时间限期。
若政府重推「租置计划」,徐帆建议定价应以家庭实际负担能力为核心,建议以市值约20%至25%定价,确保每月供款不超过平均入息25%,「重点不仅是降低售价,更要确保居民购买后仍能承担按揭、管理费、差饷及日后维修等长期支出。」他亦强调,政府应先完成大维修后再出售单位,并与业主共同注资设立专项维修储备金。
业主叹供楼连杂费每月花1万 压力大后悔购买
居住翠林邨逾40年的业主张女士表示,其女儿为求日后「有瓦遮头」及继承物业,于2022年以60多万元购入不足300呎的现居单位,供款、差饷及杂费等加起来接近每月1万元支出,而且屋邨早前爆出「天价」大维修风波,令她与女儿都后悔购置。她认为租置计划虽以特惠价吸引居民,但变相将维修及管理责任移交给小业主,对缺乏赚钱能力的长者而言是极大负担。
宝林邨业主李女士的女儿则在2018年以47万元,买入面积300多呎的单位。她无奈表示若能重新选择「宁愿做租户」,因为女儿常埋怨供楼压力大,每月供款、管理费及水火保险等超过5000元。她更慨叹,买楼后不仅失去政府偶然减租的福利,还要面对业权混乱,以及公众地方维修责任的厘清问题。
英明苑业主、非公屋住户江先生则对租置计划大表赞同,认为遇到特惠定价便应购买,因自置物业能让人安居乐业,并免除政府日后的入息审查。他认为无论私楼或居屋均需面对维修问题,不能因担心维修费而不买楼,但他认为混合业权屋邨的公众地方维修,理应由政府负责出资解决。
西贡区议员张美雄:维修基金难应付老化 促完善支援与监管
西贡区议员张美雄表示,现时租置屋邨楼龄普遍达30至40年,老化问题陆续浮现,当年房委会为每户注资1.4万元的维修基金,如今在通胀及法例要求提升下已难以应付实际需要。他建议政府从速研究长远的财政支援方案,包括设立专项储备,以及为基层业主提供利息补贴或免息贷款,确保维修不会沦为沉重负担。
在管理方面,张美雄坦言「混合业权」衍生不少维修权责问题,例如曾有屋邨幼稚园出现严重渗水,却因涉及出租与出售单位夹杂而拖延处理。他认为房屋署在法团决策上应以更专业的表现带领屋邨维持运作,并建议透过区议员个案转介、约见跟进及屋邨管理咨询委员会等机制,持续督促外判物管公司的服务质素。
对于重推租置计划,他表示认同但「定价机制不能照搬十多年前的旧套路」,他提倡未来的售价应直接扣减「预计大维修成本」,避免居民「买楼容易养楼难」,并且提供更灵活的付款安排,落实「先检验维修,后定价出售」的原则,如此才能真正协助基层市民置业安居。
梁文广倡设「调迁计划」统一业权
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梁文广表示,重推出售公屋计划是居民的普遍诉求,因为可以帮助居民安居乐业。他表示必须解决混合业权带来的管理及维修争拗。他建议为不愿购买单位的租户提供「调迁安排」,将收回的单位再由房署出售,尽量统一业权。面对大维修衍生围标风险,他认为政府过往有为租置屋邨预留维修基金,若能按规定保护好该笔基金,防止围标集团抬高价格,便能减轻小业主负担。
定价方面,梁文广认为不能「过平」,需收回部分成本。他建议可参考现时收回再售的租置单位大约20万至50万元的价格,结合现时新建公屋约100万元的成本,可将售价定于大约50万至100万元的范围内。此外,他建议为计划重新命名,并探讨由房委会收取成本去直接协助管理屋邨的可行性,以厘清管理权责。
招国伟:定价需顾及公帑不宜太高亦不能过平
公屋联会总干事招国伟表示,公屋户希望购买自己的单位,计划亦能透过出售单位为房委会带来财政收入。不过,他指出过往39个租置屋邨出现不少挑战, 处理保养维修问题协调时间较长、责任分散。他指现阶段讨论挑选哪些楼宇出售言之尚早,需视乎政府最终采用旧有方式还是全新方法。他预计定价需顾及公帑,不宜太高亦不能过平,但整体价格可能仍较居屋及绿置居为低。
记者、摄影:陈耀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