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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22:37:07

無業青年涉推桌球參賽者出馬路捱撞 事主供稱:無意識下俾人推咗出去 完全防範唔到

無業青年涉嫌前不滿桌球比賽的參賽者態度傲慢,遂尾隨對方並將他推出馬路。青年否認有意圖而企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續審,事主今早在區域法院供稱,當晚比賽結束後與友人在巴士站候車,在與友人閒談期間,突然有人從後大力地將他推出馬路,指「我無意識下俾人推咗出去,完全防範唔到」,導致「成個人飛咗出去」並撞上巴士後受傷。

被巴士撞後跌倒地上受傷

51歲事主陳嘉健供稱,前年10月14日晚上11時許,在新蒲崗的桌球室結束比賽後,與友人在「譽·港灣」外的巴士站候車,候車期間與友人閒談之際,突然有人從後大力地將他推出馬路。事主憶述「我無意識下俾人推咗出去,完全防範唔到」,導致「成個人飛咗出去」並撞上巴士。事主形容「撞到之後有少少暈」,及後聽見友人提及是被告將他推出馬路。事主稱「俾架巴士撞完之後跌咗落地下」導致身體受傷。

被告被捕後稱:見佢篤波咁串先至打佢

承認事實指,在前年10月14日晚上,事主陳嘉健在友人的陪同下,在桌球室參加比賽,被告是桌球比賽的觀眾。在比賽結束後,被告跟隨事主在「譽·港灣」外的巴士站候車。晚上11時許,巴士抵站及上落客後,司機駕駛巴士沿直線向前行駛。被告與事主有身體接觸,二人跌倒在地,事主的右肩撞向巴士車頭,其左手腕亦扭傷。事發後被告逃離現場,兩日後被捕表示「我見佢篤波咁串先至打佢」。

29歲被告謝智康,被控於2024年10月14日,在香港九龍新蒲崗太子道東638號「譽·港灣」外的巴士站,意圖使陳嘉健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企圖非法及惡意導致他的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件編號:DCCC88/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