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不满桌球参赛者态度傲慢 推对方出马路挨巴士撞 无业青年否认有意图而伤人罪
无业青年前年旁观桌球比赛时,疑不满参赛者的态度傲慢,因而尾随对方到巴士站,趁巴士驶离之际将对方推出马路。青年今在区域法院否认1项有意图而企图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受审,开案陈词指,事主被推出马路后,其右肩撞向巴士的车头位置,更因失平衡以左手腕支撑身体而扭伤。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在比赛后寻找机会袭击事主作为报复。暂委法官黄雅茵将案件押后至明天续审,期间被告须还押。
素不相识赛后尾随至巴士站
29岁被告谢智康,被控于2024年10月14日,在香港九龙新蒲岗太子道东638号「誉·港湾」外的巴士站,意图使陈嘉健身体受严重伤害而企图非法及恶意导致他的身体受严重伤害。
开案陈词指,去年10月14日晚上8时至11时许,男事主陈嘉健在友人区子轩的陪同下,在黄大仙新蒲岗越秀广场3楼的「新天地桌球城」桌球室参加桌球比赛,被告当时是桌球比赛的观众,与事主及其友人毫不相识及没有互动。在比赛结束后,事主与友人进入升降机离开桌球室,被告亦紧随他们离开。事主与友人走到太子道东638号外的巴士站排队候车,被告亦跟随他们到巴士站。
趁巴士离站推事主出马路
在晚上11时许,98C巴士驶抵巴士站,乘客上车及下车后,司机将巴士驶离巴士站,并沿直线向前行驶。当巴士向前行驶约半米时,被告用力从后推事主,事主被推向巴士正在行驶的车道,事主的右肩撞向巴士的车头位置,事主失平衡后以左手腕支撑身体以避免跌倒,并因此扭伤左手腕。事主的友人在旁目睹了事发经过,随即拍打巴士的车门。司机在听到「膨」一声后立即煞车,而被告则逃离现场。
两日后,被告被捕并在警诫下表示,他因不满事主在桌球比赛中的态度,认为其态度傲慢,遂一时冲动袭击事主。被告另在录影会面指,他认为事主在比赛期间的说话方式傲慢,因此在注意到事主桌球室时,便决定跟随事主,并寻找机会袭击事主作为报复。被告另承认,在巴士站以右手肘击打事主的背部。
案件编号:DCCC88/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