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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01:11:13

銀行女經理披露家人正受廉署調查罪成 官指屬技術上犯罪判處120小時社服令

43歲時任銀行客戶服務女經理違例向父親透露對方正被廉政公署調查,她否認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罪受審,早前被裁定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曾宗堯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時指,被告屬技術上犯罪並認為社會服務令屬合適的判刑,認為要「等你知道呢啲行為有相等嘅代價」,終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120小時社服令。

被告屬技術上犯罪接納社服令報告建議

辯方引述社會服務令報告指,內容正面,建議81至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外被告的丈夫有到庭支持被告,望法庭給予被告機會。曾官判刑時指,被告屬技術上犯罪並認為社會服務令屬合適的判刑,認為要「等你知道呢啲行為有相等嘅代價」,終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綜合證供指,被告自2021年8月起獲聘成為集友銀行有限公司土瓜灣分行的客戶服務經理,劉灶培是被告的父親,劉灶培在土瓜灣分行開戶,廉署在前年開始對劉灶培展開調查,並於去年1月去信集友銀行,要求提供劉灶培在集友銀行的帳戶資料,集友銀行隨後以內部電郵交土瓜灣分行處理。當時理應只有被告及分行副經理等人有權限檢閲該郵件。

被告劉穗娥,被控於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7月23日期間內的一個未知日期,在香港,明知或懷疑一項就被指稱或懷疑已犯《防止賄賂條例》第II部所訂罪行的調查正在進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劉灶培披露他是該項調查的受調查人。

案件編號:KCCC359/2026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