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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02:09:09
女子無牌畜養136隻狗遭漁護署票控 認罪罰款逾1.3萬元
46歲女子涉嫌在元朗動物收容所無牌畜養136隻狗,被漁護署揭發並票控共136罪,今於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便認罪。裁判官吳重儀就每罪判處罰款100元,合共13,600元。
被告梁翠儀,被票控136項非根據及按照牌照畜養狗隻罪,指她於2026年2月至3月,或較前日期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並非根據及按照署長發給的牌照,而畜養136隻超過5個月大的狗隻。
漁護署早前接獲市民投訴一間位於元朗的動物收容所。到場突擊檢查發現,收容所內有136隻疑未領有有效牌照的狗隻。根據《狂犬病規例》(第421A章),所有超過5個月大的狗隻須領有有效牌照,其後須每隔不超過3年續牌一次。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
案件編號:TMS7231-7264/2026;TMS7299-7400/2026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