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智会时任助理舍监强奸智障女院友 5项强奸罪成还押候惩
匡智会辖下大埔区残疾人士院舍有23岁智障女子遭38岁时任助理舍监五度强奸,助理舍监被控5项强奸罪。闭路电视拍摄被告在案发时间进入房间,而事主的床单被验出有被告精液,被告办公室储物柜内则被搜出润滑剂及安全套等。被告自辩称曾答应做事主男朋友因为想「畀生存希望佢」,至于床上精斑皆因被告当日穿短裤,「流咗好多汗」。5男2女陪审团今日于高等法院退庭商议后,裁定被告5项强奸罪全部成立。案件押后至下月14日判刑,以待索取事主创伤报告、被告精神科及心理报告,期间被告还押候判。
CCTV揭被告4次带X入办公室并曾进入X房间
38岁男被告宗培基被控于2024年7月13日、21日、28日、8月3日及约9日,在大埔某宿舍强奸女子X。控方早前开案陈词指,女事主X现年约23岁,而她自幼被诊断出发展迟缓,为一名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智障人士,其心智约等同一名不足10岁的儿童,曾有精神病史。被告自2024年6月在涉案院舍任职助理舍监,会与X有所接触。
X视被告为好朋友,被告会找X聊天、玩电子游戏「孖宝兄弟」及请她吃棉花糖等,她会称呼被告为「基Sir」。本案于同年8月14日曝光,警方翻查闭路电视,发现被告在上班期间,曾四度带X进入他的男职员办公室,及在8月9日晚上曾进入X的房间;但办公室及X的房间内并没有闭路电视。
被告庭上解释X床上留精斑因「穿短裤流好多汗」
警方与X曾进行两次录影会面,X称案发时被告在办公室内脱去她的衣服,其后戴上安全套及强奸她,过程中她感到痛楚和不适,她曾叫「唔好」及「好痛」,而被告着她「细声啲」,被告其后脱掉安全套及把「白色液体」射到她的腹部上,被告再用纸张为X清洁。在8月9日凌晨,被告则进入X的房间及强奸了她,而这次被告并没有使用安全套。警方在X的房间床单上,检验出X的DNA及被告的精液;被告办公室内则被搜出2枝润滑剂、1盒及9个安全套、及2枝黑色喷剂,根据包装说明,该2枝黑色喷剂用于男性阳具。
被告出庭自辩时解释在办公室存放安全套及润滑剂等物品,因为「𠮶度系我起步另一日生活嘅起点,要拎啲嘢继续生活」,并非每日使用,故存放在办公室内,按需要而取用,也有可能在院舍内使用到安全套及润滑剂等。被告忆述X曾赞自己「聪明靓仔」,并主动拥抱。控方质疑被告应该避免与X共处一室,惟被告解释「我哋有感情系度」,但只是朋友之间的感情。他被X单方面拥抱时无法反应,也怕推开X会令她受伤。被告又指经过X房间时听到X在房内「跳来跳去的声音」,发现X处于亢奋状态,便进入X房间。控方问及为何X床上有精斑,被告则指当日穿短裤,「流咗好多汗」,亦指自己当时没有射精。
案件编号:HCCC277/2025
法庭记者:陈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