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男子涉摸女友姪女胸部及私处非礼罪脱 官指女童供词矛盾难稳妥信纳
11岁女童暂居姑姐家中期间疑多次遭姑姐的46岁男友非礼,包括以下体磨擦私处及逼她口交等。男被告否认6项非礼罪受审,法官谢沈智慧今于区域法院裁决指,女童起初供称被告将下体放入阴部入面,后来改口指放在阴部外面,更没有向社工透露遭被告用下体磨擦等,认为女童的证供不合理及自相矛盾,终裁定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
X多番改证供
谢沈法官在判词中引述供词指,女童X向社工表示被告在住所多次要求X为他口交,但X在录影会面中却没有提及口交,在庭上则称有一次口交的事件。而X在录影会面中提及,被告强迫X亲吻,抚摸她的胸部,及用下体磨擦或插入阴部,但X均没有向社工透露这些事情。社工另供称,X指遭被告强迫口交后,被告要求X「你唔好讲俾你阿妈听呀」,惟X的证供则指,每次被告非礼她后,被告都一言不发。再加上,X起初供称被告会在非礼她时关掉闭路电视,后来改口指从没见过闭路电视,更没看见被告关掉闭路电视。
谢沈法官另提及,X供称被告将手放在她的胸上「之后就冇啦」,惟后来改口指被告「周围郁,周围摸」,但之后又再改口被告没有动作,最后更指记不起被告如何触摸其胸部。再加上,X一时指被告将下体放入她的阴部入面,一时又指放在阴部外面,一时更指记不起被告下体所放的位置。X起初指被告将下体放入她的下体后没有动作,及后改口指被告「周围郁」。另外,X供称被告将外裤及内裤「全部除晒」,后来改口指只是将裤「猛咁落嚟」,并非「真系除咗」。
X口供自相矛盾
谢沈法官引述X证供称自己于2024年3月尾入院时才开始出现幻听,惟这与不争的医疗报告不符,医生在医疗报告中指X于2023年12月曾有短暂的幻觉及幻听。控方没有证据显示X报案、作供时有幻觉和幻听,X则表示现时仍有幻听情况。而且,X曾诬告学校老师非礼,及后X承认说谎后销案。谢沈法官认为,X在本案中的说法亦令人难以接受、自相矛盾,因此拒纳其证供,终裁定被告的6项非礼罪脱。
46岁被告C.T.L.,被控于2022年6月至7月期间,在元朗分别6次猥亵侵犯当时11岁的女童X。综合证供指,被告是女童X的姑姐的男友,X透露被告曾于2022年6月至7月期间在单位厨房内,拉下她的内裤及用手非礼其私处逾5分钟,及抚摸X的左胸数分钟,又要求X蹲下及为其口交。另外,被告在拖地期间,突然把X推倒在床及要求她亲吻自己,其后被告脱下裤子及拉下X的内裤,被告用自己下体摩擦X的私处及摸X的胸部,约十数分钟后才停止。 被告亦曾在开车时,抚摸坐在副驾驶X的大腿及胸部,另曾在单位亲吻X约一分钟。
案件编号:DCCC1111/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