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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20:45:48

外科醫生朱建華專業失當罪成 申終極上訴許可遭駁回  終審庭指紀律研訊小組已考慮其他醫生紀錄

外科專科醫生朱建華2015年為病人做手術後,未發現病人身體內遺留拳頭大小的手術紗布,沒有做適當檢查跟進腹痛原因,直至病人翌年另覓醫生才揭發事件,被醫委會裁定2項專業失當罪成,除牌半年。朱建華不服上訴,年初遭上訴庭駁回,日前再向終審庭申請上訴許可同被即時駁回。終審庭今早(9月1日)公布裁決理由指紀律研訊小組有考慮過同期其他醫生紀錄,而且不傳召其他醫生作證,責任在朱建華一方,而非研訊小組。

申請人朱建華,擬答辯人為香港醫務委員會。案件由常任法官李義、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鄧國楨審理。朱建華於2015年10月為病人做手術,術後病人腹內遺下了紗布,病人持續腹痛,多次覆診檢驗不果,轉向其他醫生求診,再做手術取出拳頭大小的手術紗布。醫委會其後展開紀律研訊,基於病人投訴腹痛後未獲適當檢查,未能妥善處理病人腹腔內可能存有異物,朱建華被裁定2項專業失當罪成,合共除牌6個月。

朱建華日前申請指醫委會紀律研訊小組理應考慮曾於同時間診治病人的其他17位醫生,尤其是梁雅達醫生的臨床紀錄,但沒有在紀律研訊中傳召其他醫生作證,違反了盡職調查責任,又指病人術後沒有出現危及生命的問題,依然能夠行動自如。終審庭即時駁回上訴許可申請,今早公布裁決理由,指根據醫委會紀律研訊小組紀錄,研訊小組曾考慮過其他醫生紀錄,而研訊小組有權自行權衡證據輕重,而且梁雅達醫生的會診紀錄也不支持朱建華說法,其意見與朱建華完全不同。判詞最後指朱建華在紀律研訊中有法律代表,大可自行傳召其他醫生作證,此等責任不在研訊小組身上,因此駁回申請。

案件編號:FAMV55/2026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