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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01:38:54

私藏女友11岁女儿逾百色情影像 中年汉认非礼等18罪判监42个月

47岁搬屋公司经理于2023年至2024年间,多次非礼女友的11岁女儿,并管有女童的儿童色情照,当中疑包括女童为他手淫的照片,涉及173张相片及50段录像。男经理早前承认猥亵侵犯等共18罪,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区域法院)被判囚42个月。暂委法官徐绮薇指即使无证据显示涉及威逼利诱,但被告与女童逾30年的年龄差距悬殊,本身已令女童难以理解或处理情况。而女童视被告为家庭成员,被告严重破坏信任,故意拍摄非礼过程亦属加刑因素。

与女童哥哥争执警搜出银包私藏狎玩X淫照

男被告C.K.H.A承认7项猥亵侵犯、3项管有儿童色情物品及8项制作儿童色情物品罪。非礼罪指被告于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3月17日,在元朗某单位7度非礼年约11至12岁女童X;另指他于2023年5月31至2024年4月5日,管有及制作女童X的儿童色情物品,即173张相片及50段录像。

案情指,被告于2019年与11岁女童X的母亲交往,被告随后迁入元朗某单位与X一家同住,惟被告于前年4月5日与X的哥哥发生争执,警方到场查问后,在被告身上搜出的银包内发现两张X的照片,一张是X闭上双眼躺在床上,其衣服被掀起,一名戴有银戒指的人在抚摸她的胸部;另一张则显示X的腰部,一只手拉低她的裤子及内裤。警方发现相中戒指与被告所戴戒指相似。

手机与平板再发现与女童色情相簿

同日下午,警方从被告的手机及平板电脑发现两个相簿,内含173张及50段涉及X的儿童色情影像,当中包括X为被告手淫及口交的影像、X洗澡的影片、阴茎靠近X嘴唇的相片等。被告在警诫下承认,该银戒指、手机及平板电脑均属于他;而涉案影像皆由他拍摄,该平板电脑仅由被告使用。

经警方调查后发现,被告曾于2023年拉起X的上衣并亲吻其胸部;以及趁X睡觉时将手伸入内裤摸私处。两人曾于2024年在床上抚摸对方的性器官,以赤裸地亲吻及拥抱。被告承认他与X的关系犹如父女,有些照片在X睡觉时拍摄,另否认曾与X性交。

案件编号:DCCC844/2025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