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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0 16:01:00

新聞追擊|打擊走私格鬥犬 議員促與內地部門合作 並檢視法例加強阻嚇

現行《危險狗隻規例》自2000年實施,條例禁止「格鬥狗隻」及其混種犬買賣、進口、繁殖,以及必須絕育,當時估計8至10年後便在港自然絕跡,然而「殺人」狗隻屬混種「格鬥狗隻」,相信源自非法進口或本地非法繁殖。立法會議員陳凱欣指出,內地走私狗隻來港與非法繁殖、飼養問題仍然存在,執法人員雖不時成功攔截,但仍有盲點,期望相關部門能與內地執法機關加強合作,並提升本地巡查及執法力度;至於政府正審視是否需要擴大香港的「格鬥狗隻」品種名單,她認為要避免過度收緊,同時加強宣傳教育,以免引發市民對犬隻的誤解與棄養。

立法會議員陳凱欣期望相關部門能與內地執法機關加強合作。

立法會議員陳凱欣表示,非法輸入動物的相關罪行最高刑罰僅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一年,一些經網購途徑非法進口的個案,最終只判處罰款數千元,更有買家無須受罰,罰則顯然過輕,呼籲政府重新檢視法例,加強非法進口及繁殖的罰則,提高阻嚇力。

談及狗牌及晶片申報機制,陳凱欣指英國雖不強制要求進行DNA檢測,但規定狗隻需進行複檢,建議香港參考複檢做法,並以「三級制」把關,當狗隻3至5個月大,外觀明顯的寵物犬維持現有做法,由獸醫肉眼把關,以免因繁複手續而打擊市民養狗意願;針對外觀無法確認或混種的幼犬,則要求進行複檢,其間於公眾地方要佩戴口罩,或視作高危狗隻處理;複檢後仍無法確定的個案,需決定是否進行DNA測試,若證實屬禁養的格鬥犬隻則依法處理。

內地社交平台上可找到不少購買寵物並運抵香港的渠道,大多標榜「安全到港」。

至於應否擴大現行的「格鬥狗隻」品種名單,陳凱欣歡迎政府作出審視,認為政府必須衡量本地的實際飼養及風險,例如深圳將秋田犬列為烈性犬,但在香港則屬於常見的寵物犬。她又提到,狗咬人事件發生後,社會有言論對混種犬產生誤解,甚至打算遺棄唐狗,因此若要擴大「格鬥狗隻」品種名單,務必進行充足宣傳,並給予足夠時間,以免引發棄養潮。

她強調,除了修例,加強宣傳教育同樣重要,因為不少市民不熟悉「格鬥狗隻」外貌,應提高大眾的辨識能力及危險意識,當在社區發現相關犬隻時懂得舉報。

內地社交平台上可找到不少購買寵物並運抵香港的渠道,標榜「即日到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