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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9:07:28

律政司欢迎人大常委会修改《律师法》 准港澳律师通过考试可在大湾区9市执业

律政司欢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28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草案。容许香港和澳门执业律师通过考试,并取得内地执业资格后,可在广东省9个市执业,包括广州、深圳、 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9月1日起实施。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修改后的《律师法》,以全国性法律条文明确对大湾区律师制度作出规定,为执业制度常态化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对此表示热烈欢迎。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开展大湾区律师试点工作以来,大湾区律师的专业团队持续壮大,为国家法治建设贡献力量。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要求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建设国际一流湾区。具备双重执业资格的大湾区律师可助力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积极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8月决定授权国务院开展试点工作,为期3年,试点期延长至今年10月4日。截至今年6月,已有超过650名港澳律师取得律师执业证,可在大湾区内地9市办理适用内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务。现时,已有大湾区律师担任内地9市案件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以及代理大湾区仲裁案件。
   
律政司会继续与司法部、广东省司法厅等机关保持紧密沟通,积极支持和配合大湾区律师制度常态化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