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2026-08-26 21:57:14
涉以被盗信用卡买手机 2男女被控处理赃物等4罪
双程证女子涉嫌来港处理被盗信用卡,26岁男子涉嫌接赃,并利用该信用卡购买Iphone。二人被控处理赃物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等共4罪,今于观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刘淑娴应申请押后案件至10月22日再讯,以待进一步调查,包括检取被告的手机、查看闭路电视等。刘官另拒绝两人的保释申请,两名被告须还押,将于9月4日作保释复核。
涉案3张信用卡
被告依次为43岁持双程证女子彭招兰和26岁男子赵国安。彭招兰被控一项串谋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及一项处理赃物罪,指她于今年8月25日,在沙田港铁沙田站外知道或相信某些货品是赃物,即一张恒生银行万事达卡是翁丽文的财产、一张恒生银行VISA卡是张建华的财产,一张恒生银行万事达卡是戴建设的财产,但仍然不诚实地协助另一人处理上述赃物。以及彭于同日在香港,与赵国安串谋以欺骗手段,即虚假地表示赵国安是某恒生银行万事达卡的真正持有人,并授权及有权使用该信用卡购买一部白色手提电话,合共价值港币$13,599元;从而不诚实地向Apple store取得以上手提电话。
赵国安被控各一项处理赃物罪和以欺骗手取得财产罪,指他于今年8月25日,在沙田港铁沙田站外知道或相信某些货品是赃物,即一张恒生银行万事达卡是翁丽文的财产、一张恒生银行VISA卡是张建华的财产,一张恒生银行万事达卡是戴建设的财产,但仍然不诚实地收受上述赃物。他另被控于同日,在沙田正街18号新城市广场4楼426-428号舖「Apple Store」,以欺骗手段,即虚假地表示自己是一张以翁丽文为名的恒生银行万事达卡的持有人,并获授权及有权使用该信用卡为货品付款,而不诚实地从香港Apple Store的职员取得一部手提电话,合共价值港币$13,599元。
案件编号:KTCC1724/2026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