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強姦智力邊緣未成年堂妹 23歲男生囚8年 官責行為扭曲嘔心 喻遠離色情物品
20歲浸大男學生2023年8月底乘獨處時,在後樓梯及雙方居所非禮並強姦16歲智力邊緣堂妹。堂妹回家和盤托出,三代同堂對質後,男學生翌日到警署自首。男學生早前承認2項非禮罪及1項強姦罪,特委法官郭棟明今早於高等法院判刑指,事主出現嚴重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被告嚴重違反誠信,行為扭曲嘔心,自首認罪惟悔意成疑,終判囚8年。郭官判刑後稱勸喻被告於獄中靜思己過,未來要遠離色情物品以免荼毒心靈。
認兩度非禮及1次強姦堂妹
現年23歲被告L.M.S.承認2項非禮罪及1項強姦罪。事主X為被告堂妹,有頑固性癲癇及智力問題,智商75,屬邊緣智力,案發時16歲,惟自理能力水平相當於12歲。郭官交代被告為家中唯一男孫,被同輩表親視為長兄,由祖父母及叔伯等看顧,家人時常聚會,被告案發時就讀浸會大學,同時先後任職侍應及機場員工。
被告父母反對自首 事主家人受指責
郭官引述創傷報告,交代案發後事主出現嚴重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自尊受創,為無法自保而感到羞愧,感覺壓抑抑鬱,擔心再次遭人侵犯表現迴避,喪失安全感及信任,害怕重遇被告出現無理焦慮,自我封閉孤立,會不斷用手刮腿,時而過度亢奮,時而過度警戒,出現睡眠欠佳、脫髮、食慾不振和吐血等徵狀,又有短暫自殺念頭,需送院處理。郭官又指被告父母反對被告自首,此事令大家庭分崩離析,事主及家人備受指責,情緒緊張,本案嚴重損害了事主身心健康及人際關係,需要持續心理治療,重建自我,恢復人際信任。
侵犯堂妹並拍下照片行為令人厭惡
郭官指被告嚴重違反誠信,被告以長兄身份侵犯對方,期間曾使用武力,拍打事主臀部,又拍攝相片,行為令人厭惡,故須加刑,提到事主父親容許被告攜事主外出,將事主交托被告,不難想像其如今必然十分後悔。郭官轉指被告行為扭曲嘔心,即使事主感到痛楚甚至哭泣,被告依然不為所動,犯案持續多個小時,強逼事主口交手淫,雖然被告自首認罪,惟悔意成疑,兩度於警誡下沒有如實交代自己強姦事主,早前會見心理學家時仍維持說法。郭官遂以5年至10年監禁為3罪量刑起點,認罪扣減3分之1,部份分期執行,共囚8年。馮官判刑後稱被告現年23歲,將來出獄後仍十分年輕,勸喻被告未來要遠離色情物品以免荼毒心靈,冀望被告於獄中靜思己過。
案件編號:HCCC138/2026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