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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02:43:31
五旬高級警員入境攜55枝私煙 認2罪罰款4000元
52歲高級警員去年底在落馬洲管制站入境時管有55枝私煙,被控管有應課稅品及未有向海關人員申報2罪。高級警員今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承認2項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合共判處罰款4000元。
被告李仲輝,承認於去年12月20日於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海關入境大堂A區搜身室,並無依據應課稅品條例第17(6)(a)或(b)條規定而管有應課稅品,即55支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申報在他所攜帶的超逾海關關長在憲報刊登的數量的應課稅貨品,即55支未完稅香煙。
案件編號:FLCC1428/2026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