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2026-08-24 22:39:05
無帶受腿傷1月貴賓犬診治致其痛苦哀號 男主人稱「冇錢醫」 准簽保守行為1年撤控
無業男涉去年從網上以1,900元購買4個月大的貴賓犬後,沒有在貴賓犬受傷時帶牠前往獸醫診所治療,在警誡下指「隻狗係我買嘅,我知佢受傷,我冇做嘢,冇錢醫佢」,經檢查發現貴賓犬的手踭輕微腫脹,觸碰時會有疼痛,背部亦有結疤的傷痕等。無業男被控殘酷對待動物罪,案件今早在觀塘法院再訊,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批准被告自簽1500元及守行為1年,控罪撤銷。
貴賓犬受腿傷1月未獲治理痛苦哀號
案情指,男被告翁俊軒於去年10月在網上以1,900元購買一隻4個月大的貴賓犬,並與繼父及母親居住在案發單位,貴賓犬能在單位中自由走動,身體沒有任何傷勢。及至12月中的某日,被告的哥哥前來用膳時發現,貴賓犬自己跌倒並受傷,其前腿不能郁動,哥哥要求被告帶貴賓犬到獸醫診所診治。
今年1月14日,被告的哥哥到單位用膳時,發現貴賓犬叫得十分嚴重,其右前腿亦有毛髮脫落,哥哥再要求被告帶貴賓犬給獸醫診治,惟被告拒絕,事件隨後被報警處理。被告在警誡下指「隻狗係我買嘅,我知佢受傷,我冇做嘢,冇錢醫佢」。貴賓犬隨後被帶往獸醫治理,經檢查發現貴賓犬的頭部及身體有脫皮的情況,右手踭輕微腫脹,觸碰時會有疼痛,背部亦有結疤的傷痕。
案件編號:KTCC1336/2026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