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海關葵涌搗2流動非法加油站 拘2男檢770公升未完稅汽油
海關聯同消防處於昨日(24日) 下午在葵涌一帶進行反非法燃油行動,並搗破兩個流動非法電油加油站,共檢獲約770公升未完稅汽油,市值約25,000元,應課稅值約4,700元。行動中,拘捕兩名男子,並檢獲兩輛涉案車輛。
行動期間,海關人員於昂船洲一處公眾露天停車場發現一輛私家車正停泊在車叢中,車輛旁放置一個塑料儲存缸及設有入油工具,一名男子正在為該私家車進行非法轉注汽油。海關人員隨即展開拘捕行動,拘捕該名26歲非法加油站本地男操作員及另一名55歲入油私家車本地男司機,並檢獲約670公升未完稅汽油。
海關人員於停車場內搜查期間,發現另一處車位停泊一輛私家車,車上放置另一個塑料儲存缸及一批入油工具。海關人員隨即搜查該車輛,並於車內塑料儲存缸檢獲約100公升未完稅汽油。涉案車輛、涉案物品及油具均被檢取作進一步調查,不排除稍後會有更多人被捕。
海關與消防處密切關注近期於公眾停車場內的非法燃油活動,此類非法加油站欠缺合規的防火設備及裝置,一旦發生意外,後果不堪設想。海關呼籲市民切勿光顧非法加油站。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若處理、售賣或購買未完稅燃油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涉案車輛亦可能被充公。
根據《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任何人為業務目的而管有或控制受管制物質,以轉注入汽車油缸,即屬犯罪。《危險品條例》亦規定,除非領有牌照或獲豁免,否則任何人製造、貯存、運送或使用危險品,即屬犯罪。一經定罪,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其後每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海關及消防處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打擊非法燃油活動。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消防處24小時舉報熱線5577 9666,舉報懷疑非法燃油活動。市民亦可透過消防處「火警危險電子投訴平台」上的「『油擊』舉報眼」作出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