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智会时任助理舍监涉5奸智障女院友 女事主称被告强奸后将白色液体射于腹上
匡智会辖下大埔区残疾人士院舍23岁女智障人士疑遭38岁时任助理舍监性侵,涉案助理舍监被控5项强奸罪,案件今于高等法院开审。法庭今早选出5男2女陪审团,控方读出开案陈词指,女事主在录影会面中称遭被告强奸,其中4次在被告的职员办公室内发生,余下一次则是被告在深夜时份进入她睡房犯案;闭路电视拍摄被告在相关案发时间进入房间,而女事主的床单上检验出被告精液,被告办公室储物柜内则被搜出润滑剂、安全套及用于男性阳具的喷剂。
被指连续5周每周1次强奸女事主
38岁男被告宗培基,被控5项强奸罪。控罪指,被告于2024年7月13日、7月21日、7月28日、8月3日及约8月9日,在大埔某宿舍强奸女子X。被告由大律师许卓伦代表,控方则由高级检控官、大律师林晓敏及高级检控官欧阳巽熙代表。
X视被告为好友二人会一起聊天打机
控方开案陈词指,女事主X现年约23岁,而她自幼被诊断出发展迟缓,为一名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智障人士,其心智约等同一名不足10岁的儿童,曾有精神病史。被告自2024年6月在涉案院舍任职助理舍监,会与X有所接触。X视被告为好朋友,被告会找X聊天、玩电子游戏「孖宝兄弟」及请她吃棉花糖等,她会称呼被告为「基Sir」。
4度带X入办公室并曾进入X房间
本案于同年8月14日曝光,警方翻查闭路电视,发现被告在上班期间,曾4度带X进入他的男职员办公室,及在8月9日晚上曾进入X的房间;但办公室及X的房间内并没有闭路电视。
X称被告强奸后将白色液体射在其腹部上
警方与X曾进行两次录影会面,X称案发时被告在办公室内脱去她的衣服,其后戴上安全套及强奸她,过程中她感到痛楚和不适,她曾叫「唔好」及「好痛」,而被告着她「细声啲」,被告其后脱掉安全套及把「白色液体」射到她的腹部上,被告再用纸张为X清洁。在8月9日凌晨,被告则进入X的房间及强奸了她,而这次被告并没有使用安全套。
X床单有被告精液 被告办公室搜出安全套
警方在X的房间床单上,检验出X的DNA及被告的精液;被告办公室内则被搜出2枝润滑剂、1盒及9个安全套、及2枝黑色喷剂,根据包装说明,该2枝黑色喷剂用于男性阳具。
案件编号:HCCC277/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