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假冒官員」案拘兩男女 涉8宗騙案掠逾千萬元
警方偵破「假冒官員」案,拘捕兩名男女,與8宗案件有關,涉款一千萬元。案情指,騙徒訛稱是「內地公安人員」,指控其涉及洗黑錢等刑事案件,騙徒安排兩名假冒「協警調查人員」的同黨與受害人見面,並派遞偽造的保密協議以博取信任,指示交出金錢作為「保證金」。
被捕兩名男女分別48歲及21歲,男報稱為私人司機;女報稱為學生,目前仍被扣查中。
東區警區重案組第二隊高級督察梁涇文指,警方於2026年7月上旬接獲一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受害人指早前接獲自稱「內地公安人員」的來電,指控其涉及洗黑錢等刑事案件,並要求配合調查。騙徒其後安排兩名假冒「協警調查人員」的同黨與受害人見面,並派遞偽造的保密協議以博取信任。受害人深信不疑,遂按指示交出金錢作為「保證金」。
東區警區刑事部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後鎖定嫌犯,並於8月19日採取拘捕行動。經深入調查後,刑事部人員發現被捕兩人同時涉嫌與另外七宗(發生於2026年5月至8月期間)同類型騙案有關。
該7宗案件涉及7名年齡介乎22至72歲的受害人。案中被捕人同樣扮演「協警」角色,穿着整齊西裝約受害人到公眾場所見面,並派遞偽造協議,再誘使受害人轉帳或繳付保證金。
警方提醒市民,騙徒手法層出不窮,甚至會要求受害人到公眾場所親身見面以增加可信度。警方強調,執法人員絕對不會要求市民進行轉帳匯款、交收現金,或交出銀行帳戶密碼。
同時,警方再次呼籲市民,騙徒除誘騙轉帳外,亦可能慫恿受害人參與所謂的「特務任務」,聲稱完成後可洗脫嫌疑。市民必須注意,若果明知對方是騙徒而仍協助進行犯罪活動,同樣需要負上法律責任。
「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市民如有懷疑,應立即致電防騙易熱線 18222 查詢,或使用「防騙視伏App (Scameter+)」辨識可疑來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