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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9 17:55:00

大棋盤︱重推租置遇阻滯?與簡樸房「混搭」埋政策炸彈 憂助長公屋商品化

去年《施政報告》公布前夕,盛傳政府有意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惟最終「臨門一腳」煞停,當局解釋要細心研究利弊後再作決定。由房屋局負責的調研仍在進行當中,但不同政團包括最大黨民建聯,今年繼續力倡政府重推租置。不過,近期爆出有業主將已補價的租置單位,分間作簡樸房出租,雖然此舉合法,但無疑為重推租置蒙上陰影。

租置單位補價後 出租安排與私人住宅相同

簡樸房登記制度實施近半年,近日有傳媒揭發3萬多個登記的分間單位中,有5個單位屬公營房屋,包括大圍租置屋邨顯徑邨顯貴樓的一個高層單位,以及屯門居屋兆康苑的4個單位。房屋局指相關單位已補價、轉讓限制解除,可隨時出租,性質與私人住宅單位相同。

部分公屋住戶期望政府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以低廉價錢置業。資料圖片

 

去年《施政報告》原有風聲指政府有意重推,惟最終落空。資料圖片

 

局方透露,每次銷售計劃推售的租置計劃回收單位約有300至400個。資料圖片

 

 

 

地區消息:公營房屋分間出租一直存在

綜合多名直選立法會及區議員說法,將已補價租置或居屋單位分間出租,雖未至於非常普遍,但在不同地區都存在,尤其是有一定樓齡的公屋居屋,本身設計上空間條件不俗,在單位內稍作改裝租出,未必是難事;當然,亦不排除有個別違規改裝,甚至未補價擅自出租的違法情況。因此過往沒正式統計,目前簡樸房接受登記,只是將情況直接「浮上水面」。

租置公屋與居屋補地價後出租並不違法,但合法不代表一定合理,因為公營房屋初衷是讓基層居民上樓居住,改善生活環境,而非圖利工具;甚至嚴格而言,當局過往容許補地價後流入私人市場,本身已不符這個政策目的。當然,過去亦有學者一直主張「公屋私有化」,租置可「藏富於民」,提供向上流動機會。

民建聯議員陳學鋒。

 

房委會委員梁文廣(左二)。

 

公屋「商品化」添疑慮 重推租置或助長現象

不過,若再進一步,容許將租置單位改裝成簡樸房分散租出,難免令人質疑公屋是否走向「商品化」。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民建聯陳學鋒直言,擔心上述情況會成為政府重推租置的障礙,始終將租置公屋或資助出售房屋分間出租,本身已與公營房屋政策的原意有衝突,現時有人將其登記作簡樸房,顯示這個問題「起碼存在」。若在現行39個租置屋邨以外,再加上新的租置屋邨,政府或會擔心助長該現象。不過他認為,將公屋改裝分間出租狀況並不嚴重,會持續與局方商討。

自從去年臨時抽起重推租置後,政府態度十分審慎,特首李家超日前指,社會對租置有不同意見,反對者尤為關注背後的公屋流轉問題,因為政府要確保房屋政策上設有置業階梯。

不過房委會委員、議員梁文廣認為,將租置公屋改裝成簡樸房單位技術上非常困難,極易違反大廈公契,例如簡樸房要求設獨立廁所,租置公屋要大幅改裝以符合要求,而這類房屋的公契對接駁喉管有嚴格限制,變相必須在單位升高地台。但現實上公屋和居屋樓底較矮,若升高地台,很大機會無法滿足簡樸房2.3米的樓底要求。

他又指,不論租置公屋或居屋,設計上難以容許業主劏出太多戶,因窗戶數目有限,而簡樸房必須有可開啟窗戶,變相每個單位一般最多只能間出兩、三戶,商業誘因不大,就算改裝廁所方面能符合要求,單計成本已隨時倒蝕,倒不如集中租予一戶人家。他估計,有租置公屋和居屋業主將單位列入登記,只是為了「做埋最尾兩三年」,寬限期滿後就會離場。

多名前任或現任議員透露,去年醞釀簡樸房條例時,有私下問過官員需否先禁止公營房屋改裝成簡樸房,但最終無下文,未知是否因當時立法議程「塞車」無暇顧及。不過距離寬限期屆滿仍有3年多,時間尚早,政府仍有足夠時間思考下一步。

聶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