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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22:07:00

参与电话骗案扮公安及协助洗黑钱 涉款逾245万元 23岁男认罪判囚52月

23岁男子参与电话骗案及假扮内地公安,诱骗两名事主交出共约160万元,并在取得现金后透过比特币钱包「洗黑钱」;男子被捕后,警诫下招认犯案,并透露另曾处理85万元赃款。他今于区域法院承认2项欺诈及1项洗黑钱罪,求情指因心思单纯,抵受不住诱惑而参与犯案,并非案中主谋。暂委法官黎剑华接纳电话骗案猖獗及为社会带来损害,批准控方加刑申请,终判被告入狱52个月。

23岁被告伍晴朗、报称学生,今承认2项欺诈及1项洗黑钱罪。他另涉3项洗黑钱及1项管有虚假文书罪,则获存档法庭、不予起诉。

有事主接「深圳政府官员」来电要陈交钱受查

案情指,2024年5月12日,女事主陈咏诗收到骗徒来电,对方自称深圳政府官员,指陈登记的内地流动电话号码涉及多宗骗案,其后有身穿广州公安局制服的男子与陈进行视像通话,声称案件涉及10多名受害人及涉款312万元人民币。

陈被骗徒要求签署保密协议,她在同年5月16日下午到九龙湾与被告见面。当时被告自称「特派专员」,更展示一张姓名为「林志朗」的虚假警察委任证,及后指示陈签署保密协议。其后陈再接到骗徒来电,指除非她提供款项进行调查,否则会被捕及送往内地。陈依骗徒指示,在5月21日下午把150万港元带到屯门交给被告。

陈后来仍继续依骗徒指示,把45万元交给身份不明的女子及转账约661万元到其他户口。最终在同年6月24日,陈因为没有钱而向父亲求助,才揭发骗案及报警。

有事主无力再付费后向骗徒称:你都系拉我返去啦

女事主洪玉梅亦在同年4月中接到自称广州公安局的不明来电,对方声称有人盗用洪的身份开立银行帐户犯案。洪被要求付款进行调查,她在5月14日到大埔见被告,被告出示委任证后,她交出10万港元;洪另曾向身份不详的女子交出共约55万港元。

同年7月10日,有骗徒向洪表示,有案件受害人自杀,要求洪支付更多金钱进行调查,洪当时表示「你都系拉我返去啦」,此后再没有收到回复,她始起疑及报警。

被告在同年7月29日被捕,在警诫下,他承认冒充警察行骗,他身上亦被搜出伪造的警察委任证。

被告警诫下认参与行骗 负责收钱及处理骗款

在警诫录影会面中,被告报称资讯科技工程师,他在2月收到自称公安的不明来电,声称他涉及洗黑钱案,被告最初觉得可疑,但后来获指示收取现金及向其他人派送文件,对方又向他发送载有伪造警察委任证的电子复本,他依指示自行打印该委任证;案发时,被告到场出示该委任证及收取金钱,其后存入到同伙提供的比特币钱包,他亦从中取走一万元;他另曾在7月25日,依指示把85.9万元存入比特币钱包及另一银行帐户。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案发时兼职资讯科技工程师,他案发前遭人指称涉及罪案,其后经不起对方游说,加上被告也想赚取金钱,最初参与犯案。被告因心思单纯,经不起诱惑而参与犯罪,但他在被捕后已坦白认罪,亦非案中主谋或核心。

法庭批准加刑申请判被告监禁52个月

控方就案件提出加刑申请,指电话骗案及假冒官员骗案猖獗。黎官判刑时,接纳控方说法,并提到虽然相关骗案数量及涉案金额在2025年有回落,但在2026年并没有维持下降趋势,相关骗案在2026年上半年已录得逾4800宗及涉款达9亿元,超过2025年同期。

黎官同意电话骗案猖獗及为社会带来损害,故批准控方加刑申请,而且被告伙同他人犯案,在数星期内已诈骗两事主共约160万元,他洗黑钱时亦知悉犯罪情况,虽非主谋,但他在案中属积极参与。惟考虑到被告认罪、过去无案底,及其中一项洗黑钱罪因被告警诫招认而曝光,酌情减刑后,判处被告监禁52个月。

案件编号:DCCC1073/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