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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22:34:00
男警涉尖沙咀警署非禮女報案人 事主供稱被要求站在身旁對月結單 三次感覺大腿「暖暖哋」
41歲男警涉嫌於去年12月,在尖沙咀警署內非禮前來報案的女子,他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猥褻侵犯罪受審。女事主供稱因詐騙案求助,與被告核對月結單時,被告聲稱「你要企喺我隔離對㗎」,要求事主站在身旁。其後被告先後三次觸碰事主大腿,事主在第三次發生時感覺大腿「暖暖哋」,看到被告的前臂移動。因此事主不再認為被告不小心,「我幾肯定佢係非禮緊我」。
X就一宗裸聊案及詐騙事件報案
被告伍嘉威,今由大律師鄭明斌代表。被告被控於2025年12月20日在香港九龍彌敦道213號尖沙咀警署227A室內猥褻侵犯X。
女事主X透過視像作供,指案發當日上午1時許,她獨自攜同文件到尖沙咀警署報案室,取票後坐在右邊角落等待朋友Y到達。叫號後X與Y到2號櫃台,X告知軍裝警員她遭人詐騙160萬元,另有一宗裸聊案遂報案。警員回應因涉及刑事成份,將會有「CID同事嚟接你」。
X隨被告入房交待兩案內容
X形容被告其後走到報案室,大聲問「邊個係百六萬嗰個?」,X遂舉手示意「我呀!」。之後X跟隨被告進入涉案227A室,她認為是雜物房,因內有飲水機、影印機等。X和被告面對面隔枱而坐,X背對門口,被告背後有影印機。二人開始對話,X向被告提及除詐騙外亦涉及裸聊案,並向被告展示手機擷圖和文件。
承認事實指女事主X案發時39歲,她於去年12月20日到尖沙咀警署,就一宗詐騙案件求助;當時被告便裝當值,X的女性朋友Y之後亦到場陪同。同日下午約4時,被告帶X到227A室,X將與騙徒的對話紀錄等發送至被告的工作手機。X在5時許向Y發送訊息,其後Y向在場的軍裝警員投訴,軍裝警員遂到房間處理。翌日上午,警員量度X身穿的連身裙裙腳離地63厘米,長靴連襪長45厘米;被告當時坐著的椅子扶手離地65厘米,而被告坐下時左手垂直離地38厘米。被告於今年3月被拘捕。
案件編號:KCCC680/2026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