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假冒社工上門安裝濾水器 訛稱先收款後退還 1人認罪候懲 六旬漢否認欺詐受審
40歲無業男前年假冒社署社工及濾水器公司職員,上門聲稱為長者免費安裝濾水器,完成後索要數千元,並訛稱款項會退還至長者的銀行户口。無業男今於區域法院承認8項欺詐罪,還押至10月30日判決。而案中涉負責安裝濾水器的六旬漢則否認8項欺詐罪受審,控方開案陳詞指,六旬漢在拘捕及警誡下承認知道以安裝濾水器騙取長者金錢一事,辯方爭議口頭招認及警誡錄影會面的自願性。案件下午續審。
陳茂祥被指參與欺詐負責安裝濾水器
現年40歲首被告梁錦超及65歲次被告陳茂祥同被控10項欺詐罪。梁錦超承認8項欺詐罪,餘下2項欺詐罪獲法庭存檔;陳茂祥則否認8項欺詐罪,2項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梁錦超的案件被押後至10月30日,屆時處理求情及判刑,期間梁須還押。
首被告梁錦超承認的案情指他於2024年7月至10月,分別到深水埗元州邨、天水圍天悅邨、葵涌邨、牛頭角下邨、石蔭邨等,虛假地向8名長者自稱是社會福利署社工,或濾水器公司職員獲關愛基金資助,上門免費為他們安裝濾水器。次被告陳茂祥到場安裝,其後離開。
梁錦超隨後再分別向受害人索取2500元至3000元不等,並訛稱稍後款項會發還到他們的長者生活津貼戶口、綜援戶口、以支票退回,或可到社區中心索取。受害人事後全部未能收到退款,其中69歲受害人到社區中心申請還款時始發覺受騙,隨即報警。警方翻查案發地點的閉路電視,認出次被告陳茂祥,並於2024年10月9日將陳拘捕。
警方調查陳茂祥的手機發現他曾聯絡一名叫「超老闆」的人士,「超老闆」向陳茂祥發送出多個涉案公共屋邨的地址及大閘密碼。「超老闆」的電話號碼登記在梁錦超名下,警方於同年10月10日拘捕梁錦超,在其家中搜出多個濾水器和濾芯、部分受害人簽署的濾水器安裝表格,以及涉案「水之源」職員證等。
控方指梁錦超向事主索款裝濾水器稱稍後會發還款項
控方就次被告陳茂祥作開案陳詞,指陳涉及的8項控罪的犯案手法相同,梁錦超會到不同公屋單位,向住戶表示可免費安裝濾水器。住戶同意後陳茂祥會到場安裝濾水器,當陳離開後梁錦超會向住戶索取由500元到3千元不等的費用。梁向住戶訛稱款項會發還至住戶的銀行戶口,惟最終沒有還款。
陳茂祥被拘捕後在警誡下表示,2024年7月認識一名叫「阿超」的人,他知道「阿超」以安裝濾水器為手段,「呃啲老人家錢」。陳只負責安裝濾水器,因需要金錢而協助「阿超」,每次會獲支付320元。
開案陳詞續指,陳茂祥在2024年10月10日的警誡錄影會面中表示,他在2024年7月看到網上招聘廣告而應徵,他只知道招聘方叫「阿超」。「阿超」發送安裝濾水器的教學片段,並且會事先通知陳要到哪裡工作,每次支付320元。當「阿超」接觸長者時,陳茂祥會在大堂等候。陳又表示,他曾兩次聽到「阿超」向長者索取2950元,但無親眼見到收款。陳認為梁錦超是在騙取長者金錢,因濾水器不值3千元。
控方將依賴陳茂祥的口頭招認和警誡錄影會面,辯方則爭議兩者的自願性。
案件編號:DCCC736/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