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罪行改革︱對接納兒童書面供詞有保留 律師會憂兒童難獨自完成 削證據可靠性
政府就《完善香港的性罪行法例》公眾諮詢已在昨日結束。香港律師會日前提交意見書時,對政府的改革建議表示歡迎,但對採用兒童證人的書面供詞建議提出保留,認為兒童難以自行完成書面作供,質疑證據可靠性及公平性。
律師會亦建議政府長遠考慮將「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法定化。同時,律師會強調在保護受害人的同時,必須平衡最終獲判無罪的被告的合法權益。
書面供詞或削證據真實性與自發性
對於諮詢文件建議在窺淫相關罪行中,政府擬容許兒童受害人以書面供詞作供,律師會對此表示保留,因年幼兒童的書面供詞無可避免會牽涉父母、社工或警察等成年人的協助,此導致供詞在草擬過程中被無意地修飾或補充,削弱證據的真實性與自發性,在涉及家庭糾紛的案件中,更可能出現兒童被引導的風險。
律師會認為,現行的錄影會面已能充分保留兒童的真實用語及神態,法庭採納書面供詞時必須極為謹慎並設立保障機制。
須確保獲判無罪的被告有足夠保障
至於「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方面,律師會支持政府將機制擴展至所有涵蓋兒童及精神弱智人士工作的現職僱員、自僱人士及義工。
然而,律師會促請政府進一步檢討,長遠而言應為特定高風險職位訂立具法律效力及強制性的查核機制,以填補目前自願性質可能帶來的漏洞。會方強調,強制機制必須伴隨適當的隱私保障,並應妥善處理「已喪失時效」的定罪(spent convictions)的披露問題,平衡保護弱勢社群與個人權利。
應考慮獲判無罪者權益決定是否披露更多資訊
此外,律師會特別關注相關案件被告的權益。會方引述2025年的數據指出,強姦及非禮案的定罪率分別僅約37%及65%,反映相當一部分被告最終獲判無罪。
然而,此些案件如公開了被告身份,即使最終脫罪,亦可能對其名譽、就業及家庭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因此律師會認為在評估任何擴大披露或資訊共享機制的建議時,均須確保有足夠保障,以維持無罪推定的基本原則。律師會期望在相關草案刊憲後,繼續與政府進行建設性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