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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23:16:00

東頭邨爆炸品案丨35歲電腦技術員認4罪被判囚14年 提逾時刑罰上訴

35歲電腦技術員涉於黃大仙東頭邨住所內藏有逾20公斤製造爆炸品的原材料及工具,承認串謀導致爆炸等4罪,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今年6月形容此計劃「絕對邪惡」,與全球任何恐怖襲擊無異,被告具明確意圖攻擊政府及司法機構,極可能危及社會安全並引發廣泛恐慌,就4罪判囚14年。被告上周三(7月29日)提出逾時刑罰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上訴人張黎明早前承認1項「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1項「企圖製造爆炸品」及2項「管有爆炸品」罪,他承認於2019年8月27日至2022年5月23日,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藉爆炸品導致爆炸;及於2022年5月23日在黃大仙東頭(二)邨貴東樓某室企圖製造爆炸品,即苦味酸;及同一單位內明知而管有氯酸鉀、硝酸鉀、硫、丙酮、過氧化氫、六亞甲基四胺、尿素、檸檬酸、木炭、甘油、鋁、糖、氫氧化鉀、硝酸鈉、次氯酸鈣、紅磷、硝酸及硫酸;及在新蒲崗太子工業大廈16樓「盛實迷你倉」,明知而管有硫。

原審官形容被告部署爆炸計劃邪惡須嚴懲阻嚇

法官陳慶偉判刑時指,被告計劃部署爆炸,意圖製造大規模混亂,目標是推翻香港特區政府,警察、法官及不同政府官員均成為其攻擊對象,無辜市民亦會受到波及,極可能危及社會安全並引發廣泛恐慌。陳官形容此計劃「絕對邪惡」,更與全球任何恐怖襲擊無異,引起公憤,須嚴懲以作阻嚇。

陳官強調,炸彈襲擊不僅破壞國家完整性,更會造成實際及潛在的嚴重傷害,涉案的高性能炸藥包括苦味酸、黑火藥、RDX、TNT、PETN、HMTD及TATP,即使爆炸計劃仍停留在初步階段,但潛在危險極大,被告熟悉炸彈製作,其製作的苦味酸其爆炸力甚至高於TNT,警方將被告製作的苦味酸由被告住所轉移至政府化驗所時,該苦味酸已開始結晶,對執法人員構成潛在危險。陳官最終就4罪判處被告監禁14年。

案件編號:CACC273/2026(HCCC199/2025)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