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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23:16:00

东头邨爆炸品案丨35岁电脑技术员认4罪被判囚14年 提逾时刑罚上诉

35岁电脑技术员涉于黄大仙东头邨住所内藏有逾20公斤制造爆炸品的原材料及工具,承认串谋导致爆炸等4罪,高等法院法官陈庆伟今年6月形容此计划「绝对邪恶」,与全球任何恐怖袭击无异,被告具明确意图攻击政府及司法机构,极可能危及社会安全并引发广泛恐慌,就4罪判囚14年。被告上周三(7月29日)提出逾时刑罚上诉,案件暂未排期聆讯。

上诉人张黎明早前承认1项「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1项「企图制造爆炸品」及2项「管有爆炸品」罪,他承认于2019年8月27日至2022年5月23日,在香港与其他人串谋藉爆炸品导致爆炸;及于2022年5月23日在黄大仙东头(二)邨贵东楼某室企图制造爆炸品,即苦味酸;及同一单位内明知而管有氯酸钾、硝酸钾、硫、丙酮、过氧化氢、六亚甲基四胺、尿素、柠檬酸、木炭、甘油、铝、糖、氢氧化钾、硝酸钠、次氯酸钙、红磷、硝酸及硫酸;及在新蒲岗太子工业大厦16楼「盛实迷你仓」,明知而管有硫。

原审官形容被告部署爆炸计划邪恶须严惩阻吓

法官陈庆伟判刑时指,被告计划部署爆炸,意图制造大规模混乱,目标是推翻香港特区政府,警察、法官及不同政府官员均成为其攻击对象,无辜市民亦会受到波及,极可能危及社会安全并引发广泛恐慌。陈官形容此计划「绝对邪恶」,更与全球任何恐怖袭击无异,引起公愤,须严惩以作阻吓。

陈官强调,炸弹袭击不仅破坏国家完整性,更会造成实际及潜在的严重伤害,涉案的高性能炸药包括苦味酸、黑火药、RDX、TNT、PETN、HMTD及TATP,即使爆炸计划仍停留在初步阶段,但潜在危险极大,被告熟悉炸弹制作,其制作的苦味酸其爆炸力甚至高于TNT,警方将被告制作的苦味酸由被告住所转移至政府化验所时,该苦味酸已开始结晶,对执法人员构成潜在危险。陈官最终就4罪判处被告监禁14年。

案件编号:CACC273/2026(HCCC199/2025)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