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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19:55:00
电台助理总采访主任偷拍女途人裙底「断正」 认罪称一时咸湿犯案 8.26判刑
57岁电台助理总采访主任前年11月在旺角偷拍女途人的裙底影片,遭巡逻警员「断正」,在警诫下承认因性冲动而犯案,指「我都系一时咸湿先影𠮶女仔裙底」。被告今早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辩方求情指,被告不想成为儿子的坏榜样而适时认罪,裁判官施祖尧将案件押后至8月26日判刑,待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明言「所有判刑选项开放」,期间准被告保释候惩。
求情称犯案与过往人格不符
被告庄德贤,被控于2025年11月14日,在旺角通菜街35号外拍摄女子X的私密部位,而拍摄情况是若非被拍摄,该部位本来不是可让人看到的,及为了性目的或不诚实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行为,及不理会自己以上所描述的行为是否获得X同意。
辩方求情指,被告没有刑事定罪纪录,婚后与妻育有两名儿子,妻子为家庭主妇,长子刚大学毕业,幼子仍在英国就读中学,被告任职电台助理总采访主任,月入9万元,是家庭经济支柱,原定3年后退休。
辩方续称,被告生活简单,除了工作外,以照顾家庭为主,本案与其过往人格不符,被告不希望成为儿子的坏榜样,故适时认罪,警方亦没有从被告手机及家中发现其他同类的影片,望法庭考虑属单一事件,重犯机会不高,被告有悔意而轻判。
警诫下称一时咸湿影裙底
案情指,事主X与被告毫不相识,X与友人于前年11月14日下午1时半在案发地行走,X当时身穿棕色短裙,而警方在上述地址巡查时,发现被告行为鬼祟,右手持着一部手提电话紧随X,并将手机后置镜头以45度拍摄X的裙底。
警方截停被告,发现其手机内含X的裙底片段,清楚拍摄到X的内裤,影片时长17秒。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因性冲动而犯案,指「阿sir,我都系一时咸湿先影𠮶女仔裙底,俾次机会啦」。
案件编号:WKCC5437/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