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el 4前員工串謀偷過季銀包手袋 724件值1900萬元 分別判監4年至7年
Chanel香港分公司因商業決策每半年會銷毀1至2萬件舊款貨品,4名時任及前任倉務職員2017年初涉嫌串謀從中偷竊市值約1900萬元的123個銀包及601個手袋,運走贓物之際被當場捕獲。兩人審前承認串謀偷竊罪,時任貨倉部主管及前倉務員受審後被裁定串謀偷竊罪成。高等法院法官游德康判刑時指,串謀偷竊事件即日被揭發,所有貨物即時物歸原主,Chanel沒有任何經濟損失,涉案貨物已全數遭銷毀,而案件延誤至今近10年,給予刑期扣減後,4人判囚4年至7年不等。
貨倉部主管吳耀倫為策劃偷竊主腦
本案4名被告依次為Chanel時任貨倉部主管42歲首被告吳耀倫、前倉務員43歲次被告張家偉、時任倉務員35歲被告何東山及41歲被告何子賢。吳耀倫及張家偉受審後被裁定串謀偷竊罪成,何東山審前承認1項串謀偷竊罪,何子賢審前承認2項串謀偷竊罪及1項串謀處理贓物罪。
法官游德康判刑時指,涉案貨物為Chanel準備銷毀的過季產品,由於Chanel為維持品牌聲譽及稀缺性,通常會將過季過剩貨品全數銷毀並送往堆填區。何子賢認為公司大規模銷毀貨物行動浪費,亦對環境不友善。Chanel對倉務員信任不高,倉務員沒有貨?密碼,只有時任貨倉部主管吳耀倫有出入貨密碼,可見他是策劃偷竊的主腦,他建議支付3至5萬元予其他被告串謀偷竊,其他被告便按吳耀倫的指示搬運涉案貨物。
案件延誤近10年可額外減刑6至9個月
游官指,何東山及何子賢案發時被發現工作異常積極,張家偉案發時不在Chanel工作,負責租用運貨貨車及觀塘貨倉,事件因Chanel職員機智而即場起回貨物。游官另相信Chanel新舊貨品目標顧客不同,過季產品若出售時價格不會比市值高,故以生產成本價格824萬元來量刑。游官考慮到涉案貨物數量非常多,需4人裡應外合,而且認為案件延誤至今近10年,可給予減刑6至9個月,最終何東山及何子賢判囚4年, 張家偉判囚5年3個月,吳耀倫判囚7年。
本案案情指,Chanel總公司設於法國,在香港區設立分公司,2017年案發時Chanel租用青衣嘉民領達中心5樓及23樓全層作為辦事處及貨倉,需由經理輸入密碼才可以入內。Chanel基於商業決定,每隔6個月左右都會將1萬至2萬個舊款的名貴貨品銷毀,過程中會通知23樓貨倉經理,安排把貨品拆下包裝,放入另一個紙皮箱運送到5樓辦公室用絞碎機銷毀。
預先收藏應銷毀過季貨 偷運途中遭職員揭發
2017年1月20日,時任倉務員何東山及何子賢擅自把理應已於同月中銷毁公司貨品放入紙皮箱,收藏在隱蔽處。2月2日早上10時,何東山及何子賢用唧車把大量疊好的紙皮由23樓經7號升降機分3次搬到5樓,其後次被告張家偉經7號升降機進入23樓,與何東山用唧車把6卡板、總共33個紙皮箱推進7號升降機後,便獨自把33個紙皮箱經U/G層停車場送到附近停泊的一部貨車。吳耀倫在U/G層徘徊,並一直望着升降機門口,直到11時11分才乘7號升降機離開並返回5樓。
貨倉助理經理吳國銘上前查問張家偉並即時報警,警方到場後打開紙皮箱,發現內有123個銀包及601個手袋,理應已經在1月銷毀,同日拘捕4人。警方在觀塘貨倉再搜出理應已遭銷毀的1對耳環、1條頸鏈、1對鞋及4個手袋。
案件編號:HCCC139/2023 、HCCC140/2023
法庭記者:劉曉曦